為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近日,青海省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辦發[2016]43號)(以下簡稱《意見》),確定14項重點內容推進青海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實際,是適應當前改革需求的重要舉措。
明確改革目標。《意見》是在國家深化改革,進一步提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的總體部署下制定的,明確了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理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整合執法主體力量,實施相對集中執法權,健全管理體制,加快實現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行為規范、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的改革目標。
解決改革難題。《意見》提出的“四大”重點改革任務,直擊青海省當前急需解決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熱點難點問題,改革任務的落實將使青海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得到實質性推進。一是將解決綜合執法管理體制不健全的問題。《意見》提出將在全省建立省、市、縣三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省級文化市場管理部門職能﹔整合西寧市執法力量,探索“同城一支隊伍”﹔在全省各縣(市)成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並使用統一的名稱、證件、文書、標識。進一步健全明確的管理機構和體制,將使青海省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工作邁上新台階,開創新格局。二是將解決綜合執法范圍不明確的問題。《意見》明確,按照國家要求將對違法違規經營娛樂場所、上網服務場所、營業性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電影放映、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圖書音像經營、網絡文化、網絡視聽、網絡出版等涉及文化、新聞出版、“掃黃打非”、廣播電視、文物等內容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納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管范圍,明確管理內容,理清管理職責,消除執法盲區,切實保障了國家的文化和意識形態領域安全。三是將解決青海省綜合執法機構、編制、人員、經費不足的問題。《意見》提出縣(市、區)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將配備2名以上專兼職執法人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將依法依規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各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將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執法基本要素的全面保障,將直接有效的解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最基本的問題,解決了隊伍建設的後顧之憂。四是將解決執法力量分散的問題。積極探索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探索將縣(市、區)文物、旅游、體育等執法職能進行整合,集中執法力量,形成執法合力。
推進改革保障。《意見》明確了深化改革中,需要進一步推進的“五大”綜合執法保障措施,將對今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建設工作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一是強化隊伍建設,隊伍建設要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好業務技能考核大綱和中西部地區執法能力提升計劃,全面落實綜合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監督,落實標准規范。二是強化制度建設,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權力清單和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及時向社會公開執法案件信息,提高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推進信息化建設,全面推進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建設,實現執法檢查、舉報辦理、案件辦理、信息報送、培訓考核、移動執法等線上辦理,提升綜合執法效能。四是完善信用體系,建立文化市場基礎數據庫,探索實施文化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健全警示名單和黑名單制度,指導協會強化自律,引導行業健康發展。五是健全運行機制,嚴格依據法定職責和程序,相對集中行使相關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執法權,並在相關業務部門指導監督下開展執法工作。(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