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日前會同四川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規范全省旅游購物市場秩序的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規范導游執業行為、監管旅游商品經營主體、維護旅游購物者權益、綜合監管旅游購物市場5個方面進行規范。
《措施》提出,持續整治因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帶來的強迫購物等突出問題,要求旅行社規范簽訂旅游電子合同,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台電子行程單備案系統,“一團一單”,備案檢查。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旅行社,將依法從嚴查處,並納入失信旅游企業重點監管名單,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其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負責人。(潘陽薇 白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