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閔行區探索廣場舞活動管理有效途徑
來源:報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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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11.04 09:35

  近年來,廣場舞活動受到越來越多市民群眾的歡迎。據統計,僅上海閔行區就有近2000余支自發形成的廣場舞團隊,參與人數達數十萬。與此同時,噪音擾民、活動場地矛盾等問題頻出。針對這些情況,閔行區文廣局從2013年起將廣場舞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以滿足公眾文化需求為導向,以改善廣場硬件設施為突破口,積極構建政府服務引導、各類群眾組織自我管理、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為破解由廣場舞帶來的社會矛盾與管理難題探索了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 

  一、堅持統籌協調與因地制宜相結合,提升廣場舞活動效能 

  2013年,閔行區文廣局以政府實事項目的方式對全區100個符合活動要求的廣場文化設施進行改造,按照各個廣場實際需求配置文化宣傳亭、藝術雕塑、標識立柱、燈光座台、文化交流活動平台等設施,同步植入活動管理的技術支持,如改造後廣場用燈全部採用太陽能技術,既能達到節能環保的效果,又能實現亮光時間控制,一般於傍晚6點准時開啟,夏季9點和冬季8點半熄滅,以提醒跳舞者按時散場。除此之外,專門向生產廠家直接定制一批音質好、可充電、便攜式戶外拉杆電瓶音響,原本可以傳到500米開外的高音喇叭聲音,通過此特制音響僅影響50-75米范圍,既避免了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產生的安全隱患,也從技術保障上減少群眾文化活動擾民現象的發生,有效實現了廣場文化活動的條件改善與效能提升,也大大提高了閑置空地及偏僻廣場的使用率,充分激活存量空間資源,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以較小的成本讓更廣泛的群眾受益。 

  二、堅持創新管理與規范服務相結合,推動廣場舞活動有序開展 

  2014年以來,閔行區文廣局針對群眾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高水平、規范化服務的要求,針對廣場舞活動的特點,完善各項制度,先後制定了《閔行區市民文化廣場管理辦法》《閔行區市民文化廣場公約》《閔行區市民文化廣場星級團隊評定細則》《閔行區市民文化廣場扶持資金補貼辦法》等,通過考核廣場文化團隊、實施梯度配送服務和政策激勵等方式,讓民間的廣場文化團隊也享受到政府的專業指導和服務,讓無序的廣場文化團隊活動規范化,努力將廣場舞這一爭議頗多的新型群眾文化活動引入規范、健康發展軌道。 

  三、堅持引導與尊重群眾意願相結合,實現廣場舞活動管理自治 

  近年來,閔行區成立了區市民文化廣場管理協會,文廣局充分依托該協會開展自我管理和初期矛盾化解,並從支持各方社會力量參與入手,鼓勵整合社會資源舉辦大型廣場文化活動,提升群眾文化團隊的自治管理能力與水平。一是支持協會發揮作用。區文廣局為充分發揮協會的自治作用,將規范廣場文化活動、維護廣場秩序的職責交給區文化服務志願者隊伍,凡涉及廣場活動的事項,均由文化服務志願者負責自我溝通、協商。區內各廣場文化團隊凡是有組團願望、排練需求或者活動建議的,都可以找協會尋求支持,如果與周邊群眾引發矛盾,也可由協會出面協商解決。二是鼓勵社會化辦賽。2014年閔行區文廣局引入全新社會化辦賽理念,與區內優秀企業合作,舉辦閔行區首屆社區廣場舞大賽,同時採用網絡展示、網絡投票等新型活動方式,吸引近20萬人次市民群眾的參與。2015年閔行區第二屆社區廣場舞大賽全權交由協會主辦,並創新以“市民評審看片會”的形式,由廣場團隊代表當評委,營造“廣場舞,大家跳,廣場比賽,大家評”的良好氛圍,充分尊重市民的自發性、組織性和藝術性。通過社會化辦賽,改變了過去政府主導的單一模式,協會成員普遍提升了辦賽能力,增進了相互間的了解,也豐富了廣場文化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在推進市民文化廣場系列項目、破解廣場舞擾民難題過程中,閔行區文廣局始終堅持處理好兩方面的關系,一是處理好“治理”與“服務”的關系,二是處理好“他治”與“自治”的關系。閔行區文廣局將按照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進一步規范廣場文化活動的有序開展﹔二是進一步夯實群眾參與的基礎﹔三是進一步發揮協會社區自治的作用,為促進廣場舞活動健康、文明、有序地開展做出新的探索。(來源: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