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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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6.20 09:43
   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若干意見》。《意見》包括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衡發展、更好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建設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公共文化隊伍、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的組織領導和協調保障機制5部分、共22條,並附有《山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准(2015—2020)》。

  《意見》提出,按照城鄉人口發展和分布,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完善市、縣兩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等設施,“十三五”期間實現全面達標。在明確產權歸屬、保證服務接續的基礎上,集合建成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把簡易戲台納入村級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范圍。抓好公共文化設施管理、運行和日常保障,落實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和服務標准體系。建設山西文化雲平台,統籌實施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農村數字電影放映等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戲曲院團更多更好地深入基層演出。完善文化扶貧機制,從資金、項目、人才等方面加大對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公共文化建設幫扶力度。努力培育公共文化“一縣(市、區)一品牌、一鄉(鎮、街道)一特色、一村(社區)一活動”,涌現更多富有特色的文化藝術之鄉。設立城鄉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崗位,配置由公共財政補貼的工作人員,或運用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保障基層文化服務機構日常運行。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支出責任,建立穩定增長的保障機制,切實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重大文化惠民活動、文化低保工程等所需經費。

  《意見》的出台,對加快構建覆蓋城鄉、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保障全省群眾基本文化權益具有重要意義。省文化廳等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對照《山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准(2015—2020年)》推動落實。(來源:山西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