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是轉變政府管理職能、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現從“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的重要內容。今年以來,天津市文化廣播影視局認真開展行政許可“權力清單”確定工作,行政許可事項從2014年初的24項減少到目前的17項,減少了近30%,是歷年來減少力度最大的一次。同時,還確定了局系統“暫不列入”的行政許可事項5項,濱海新區文化廣播電視局行政許可事項16項,市內六區文化行政部門行政許可事項10項,農業區縣文化廣播電視局行政許可事項13項,明確了天津市文化廣播影視系統行政許可事項的“家底”。日前,行政許可“權力清單”已經市政府審核並對外公布。
一是堅持依法行政,確保許可事項於法有據。市文化廣播影視局的行政許可事項,均由法律法規設定,除文物管理的1個事項由《天津市文物保護條例》設定外,其余均由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設定。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參考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文物局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法律法規,逐項逐條進行核對,確保每個事項都於法有據、依據准確。對於近年來國家下放但法律法規尚未進行相應調整的許可事項,逐一注明設定依據和下放依據,便於申請人辦理和行政機關實施。特別是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許可審批,避免了政府部門對微觀事務管理的“越位”問題,有利於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二是主動作為,把握工作主動權。去年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先後取消7項、下放12項行政許可事項。去年底,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下放省級文化廣播影視和文物行政部門6項,取消3項。我們不等不靠,組織專門力量連續奮戰,及時調整相關事項,該承接的承接,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在市審批辦部署全市行政許可事項清理以前,就初步確定了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和各區縣文化行政部門的許可事項名稱、法律法規依據及權限,為全面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奠定了基礎。
三是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並重,全面履行政府職責。正確處理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和加強監管的關系,對於法律法規明確取消和下放的事項,堅決取消和下放,最大限度還權給市場,最大限度放權給基層,尤其是在文化市場主體准入方面,絕不違法或變相設定行政許可事項,杜絕濫作為。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依法設定,對於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行政部門加強監管的事項,尤其是在文化遺產保護、廣播電視管理等涉及文化安全方面,都是政府“有形的手”該管也必須管住管好的事項,依法做到守土有責,杜絕不作為。
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是轉變政府管理職能、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現從“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的重要內容。行政許可“權力清單”公布後,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一律不能擅自設定行政許可事項。市文化廣播影視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實現了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統一受理。今後將依據法律法規調整和國務院下放事項的要求,每年修訂一次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並向社會公布。
下一步,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將在規范許可事項辦理、提高監管和服務水平上下功夫,積極開展行政許可“八個一”活動,重點規范辦理流程,堅持一個窗口對外和一次性告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培訓,大力提高本局和全市文化廣播影視系統行政許可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來源:天津市文化廣播影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