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扎實開展保持黨員干部純潔性工作,對黨員領導干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建立健全和堅持執行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不斷強化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依法辦事意識,筑起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廉政談話的對象包括:廳機關新任職的正副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廳直屬單位新任職的領導班子成員和副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有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的干部﹔其他需要進行廉政談話的干部。
廉政談話分為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警示談話三種形式。任前廉政談話,是對領導干部在上崗前進行談話,明確擔任職務應肩負的黨風廉政建設職責以及要遵守的有關黨政紀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提出廉潔自律、勤政廉政要求。誡勉談話,是與有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紀律處分的領導干部的談話,著重講清楚群眾反映或舉報的主要問題,說明其違反黨紀政紀規定的程度、後果及危害,提出處理和糾正的具體意見。警示談話,是與一個單位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談話,在認真客觀分析評價基礎上,指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嚴重性和危害性,對今後的整改工作重點或方向提出具體建議、希望和要求。
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堅持在黨組統一部署領導下,由駐廳紀檢組監察處、人事處等職能部門組織實施。一般程序是,廉政談話前,人事處負責將有關干部考察情況向駐廳紀檢組監察處反映。駐廳紀檢組監察處根據收集、掌握的談話對象的考察測評、廉潔從政、群眾信訪舉報等情況,擬定談話提綱,然後按照廉政談話規定與有關對象進行廉政談話。廉政談話結束後,駐廳紀檢組監察處將廉政談話記錄表、廉政承諾書存入談話對象的個人廉政檔案,作為黨員干部考察、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為了切實把好領導干部入口關,有效預防腐敗發生,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黨組特別重視任前廉政談話,一般由廳主要領導和駐廳紀檢組長親自進行廉政教育。參加任前廉政談話的領導干部要填寫廉政承諾書,內容包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集體領導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勤政為民、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庄嚴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