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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司
【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工作簡報】甘肅省金昌市堅持“兩手抓”、“四結合”,加強公共文化機構規范化建設
發布時間:2012-06-04 16:47 來源: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 2012-06-04
  

    甘肅省金昌市作為首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認真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文化部、財政部關於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的總體目標和要求,一手抓示范區創建,一手抓制度設計研究,加強公共文化機構規劃化建設,緊緊結合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的創建標准,緊緊結合國情、省情、市情,緊緊結合金昌文化工作實際,緊緊結合整個行業發展的趨勢。堅持“兩手抓”、“四結合”的原則,積極探索西部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模式。

     一方面,金昌市增加投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對公共文化基礎建設項目進行梳理評估,在創建期間,市、縣區、鄉鎮、村(社區)四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將達到5億元以上。同時還決定在“十二五”期間,每年投入1000萬元設立市級文化發展基金,縣、區財政每年投入200萬元設立縣(區)級文化發展基金,形成推動文化發展的經費保障機制。

    另一方面,結合示范區建設,金昌市組織力量,深入開展制度設計研究,把研究成果轉化為示范區建設的理論指導和政策支持,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科學發展。2012年,金昌市先後制訂了《金昌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博物館服務規范表》、《金昌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圖書館服務規范表》、《金昌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文化館服務規范表》、《金昌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鄉鎮文化站服務規范表》、《金昌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村文化室(社區文化中心)服務規范表》等五項文件,標准涵蓋設施建設標准、人才隊伍建設、保障與監督機制、流動文化建設等多個方面,對市、縣、鄉、村四級各類公共文化機構服務規范均制訂詳細標准。金昌市力圖通過標准化建設,促使各級各類公共文化機構服務更加規范,為群眾提供更多優質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公共文化產品服務供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