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工作信息 > 公共服務司
公共服務司
【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項目)工作簡報】青島開發區加強“三化建設”提升文化活動水平
發布時間:2012-09-10 14:34 來源: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 2012-09-10

 

在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工作中,青島市開發區立足實際,突出特色,精心謀劃,加強“三化建設”,推進保障體系化、策劃品牌化、參與群眾化,提升文化活動水平,加大文化惠民力度。

一、推進保障體系化。在陣地、投入、組織等方面加大力度,為文化活動開展及提升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區財政增設30萬元廣場文化演出專項經費,支持廣場展演﹔街道設立120萬元的群眾文化活動資金,扶持群眾文化隊伍﹔對社區組織參加文化展演,按照社區投入經費的50%予以補貼﹔投入專項經費16萬元,設立開發區文藝創作獎,鼓勵面向群眾的文藝精品創作。二是加強陣地建設。打造市民文化廣場、運河廣場、唐島灣南岸演出廣場、金沙灘演出廣場、馬濠公園等10多處區級演出廣場﹔街道、社區打造各類演出廣場200多處,總面積11萬平米﹔整合會議中心、高校、街道、社區等資源,使座位數在400人以上的室內演出場所達20多處﹔在市民文化廣場搭建舞台,配齊燈光、音響等設施,建成群文隊伍“夏秋天天演”陣地。三是加強組織保障。區級層面,由文化主管部門牽頭,文體中心(圖書館、文化館)負責群眾文化活動,節慶會展辦負責節慶文化活動,教育、工會、團委、婦聯、文聯、殘聯、老齡辦、老年大學等負責各自領域的文化活動。街道一級由科技文化中心及街道文化活動中心牽頭負責轄區內文化活動,並為40多個管區配齊文化工作者,在204個社區設立文化活動協調員,形成縱橫結合、多節點的網狀組織體系。

二、推進策劃品牌化。立足實際,著力打造公益巡演、文化旅游節、創作匯演等品牌,以品牌化提升文化活動策劃組織水平。一是打造“激情大干三百天 幸福美好滿家園”系列公益巡演品牌。緊扣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標准和要求,組織文藝骨干實施一線藝術採風,區文化館、街道、社區的30多支群眾文藝隊伍、上千名群眾演員參與活動,推進巡演進公園廣場、街道社區、學校、企業、軍營、“殘疾人之家”等,舉辦各類文藝演出、文化展覽等80余場次,觀眾達10萬多人次。二是打造鳳凰島(金沙灘)文化旅游節品牌。抓住夏秋有利有機,組織舉辦綜藝文化海洋文化休閑文化音樂影視文化青年風尚文化群眾文化等六大板塊、17項大類、120多場演出、展覽等活動。以全民共享為宗旨,延長節慶時間,整個節會從7月下旬至9月下旬,形成文化活動季﹔突出群眾參與,節慶以廣場展演為主,開幕式等大型綜合晚會全部改為廣場開放式演出,承辦的青島世界城市音樂節等高端演出活動採取低票價惠民模式,安排幸福美好新區群眾演出月 “文聯之聲主題活動唱響青春西海岸大學生藝術展演系列等群眾文化活動80多場次,觀眾16萬多人次。三是打造“新區群星匯”群眾文藝創作匯演品牌。緊緊圍繞喜迎黨的十八大、推進西海岸經濟新區建設,創作排演具有濃郁地域特色、鮮明時代特征的文藝作品,組織舉辦一系列文藝比賽和匯演,開展展演活動30多場次,評選推出最佳創作獎、最佳表演獎、最佳輔導獎、優秀創作獎、優秀表演獎、優秀輔導獎等原創作品66件,形成“以演帶創、以創促演”的良性機制。

三、推進參與群眾化。通過強化群文指導,壯大文化義工隊伍,讓文化創造在群眾中生根,使更多群眾走上舞台。一是加大群文指導力度。在街道推行文化指導員制度,面向社會招聘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為街道文化活動中心專職演藝指導員﹔組建6個街道文聯,實現街道文聯全覆蓋﹔推進文化館群文輔導制度化,業務骨干人均下基層輔導不少於45天。在全區形成300多人的群文輔導骨干隊伍,為社區居民提供文藝培訓、咨詢、節目創作編排等服務,輔導群眾1萬多人次,有效解決群文活動編排和表演水平較低等難題,指導創作群眾喜聞樂見的精品30余部,以橋隧建設為創作背景的小品《非常緊張》,以廉租房建設為創作背景的小品《新房之夜》入選全省備戰“群星獎”100件重點作品。二是壯大文化義工隊伍。立足高校、企業園區集聚的特點,積極整合文化人才和業余文藝團體,與山東科技大藝術等高校進行“街校共建”,由高校為街道支援藝術人才和專業指導﹔實施“街企聯建”,整合國風藝術團及海信、海爾、興華、新龍王等多家企業的演出隊伍和藝術人才,建立500人的文化義工庫,參與組織文化活動200多場次,在引導群眾自發開展文化活動中發揮表率作用。三是讓群眾走上舞台。形成“文藝骨干指導策劃、文化義工幫扶帶動、群眾自娛自樂”機制,充實社區群文隊伍200多支,以社區群眾為演員主體,舉辦民間藝術節巡演、合唱比賽、夏季納涼晚會等活動600多場次。變“群眾看”為“群眾演”,3萬多群眾走上舞台,開創了由“送文化”到“種文化”群眾文化活動組織新模式,觀眾達30多萬人次,涌現老上訪戶息訴罷訪、專心做“演員”參與文化活動等感人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