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工作信息 > 公共服務司
公共服務司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關於開展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驗收實地檢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6-09 14:42 來源: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 2013-06-09

                                          公共函〔2013〕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按照《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批示范區驗收實地檢查工作於2013年6月、8月分兩批進行。現將實地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以示范區驗收標准為依據,檢查示范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整體情況,包括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運行、基層文化隊伍建設、群眾文化活動、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等重點文化工作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2012年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情況。 

  (二)中央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如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實施等情況。 

  (三)開展制度設計研究,形成制度設計研究成果,建立長效運行和保障機制情況。 

  (四)當地群眾參與創建、享受創建成果情況。 

  (五)示范作用發揮情況。 

  二、檢查組成員組成 

  (一)財政部教科文司、文化部相關司局及駐部紀檢組監察局相關同志﹔ 

  (二)文化部直屬有關公共文化單位負責同志,以及參加“國家藝術院團(館)志願服務走基層”活動的文化部直屬單位負責同志; 

  (三)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及專家庫專家﹔ 

  (四)部分省文化廳(局)財務處同志﹔ 

  (五)新聞媒體記者。 

  每組赴2個示范區進行實地驗收,每組6-7人左右,其中,文化部相關司局及直屬單位同志2人,專家3至4人,新聞媒體記者1人。聯絡員由文化部相關司局工作人員擔任。駐部紀檢組監察局派員隨機參加檢查組進行工作。 

  特邀示范區創建城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3至4人,隨檢查組參與有關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審閱資料 

  審閱資料時間約半天,各示范區創建城市需准備以下資料: 

  1.創建示范區總體情況報告。 

  2.按照創建規劃和驗收標准要求,反映創建工作情況的相關材料。 

  3.為推進示范區創建工作制定印發的相關文件,包括《創建規劃》、《制度設計研究工作方案》、《宣傳方案》、《經費管理辦法》等。 

  4.信息報送稿件、媒體報道資料等。 

  (二)實地檢查 

  實地檢查時間約1天。 

  1.實地考察示范區創建城市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設施建設與管理、業務開展、服務效能等情況。 

  2.實地考察示范區創建城市基層文化隊伍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等情況。 

  3.實地考察隨機選擇的1個縣(區)、2個鄉鎮、2個社區基層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設施建設與管理、活動開展、服務效能等情況。 

  (三)召開座談會 

  在示范區創建城市召開座談會,時間半天。內容包括: 

  1.示范區創建城市人民政府匯報創建示范區總體進展情況,特別是2012年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2.檢查組與示范區創建城市人民政府座談交流﹔ 

  3.當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本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行考察,填寫評價表,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四、其他事項 

  (一)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負責聯絡協調,對各示范區創建城市實地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各示范區創建城市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做好相關准備工作,在檢查組工作期間,公共場所不懸挂橫幅和歡迎標語、不安排警車開道、不舉行宴請﹔檢查組入住飯店要選擇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住宿和餐飲安排需符合公務接待標准。 

  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協調、指導各示范區創建城市做好實地檢查工作。 

  特此通知。 

  聯系人:白雪華、鐘華、王珊珊 

  電話:010-59881740、59881741 

                                                 公共文化司 

                                                2013年6月7日 

  抄送: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人民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