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總結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成果,2013年5月13日至14日,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創建辦公室”)組織召開第一批創建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課題評審工作會議,就第一批31個示范區創建城市制度設計研究課題成果進行評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綜合考慮制度設計研究成果質量,根據評審組意見,評審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級(評審結果詳見附件)。
二、評定為“優秀”、“良好”等級的創建示范區,要根據本地實際繼續對課題成果進行修改完善,加強研究成果轉化和推廣,可以進入驗收第一批次。
三、評定為“合格”等級的創建示范區,由各省(區、市)文化、財政廳(局)負責指導,在2個月內完成修改工作,於2013年7月15日前將修改後的課題研究報告提交創建辦公室。
四、評定為“基本合格”等級的創建示范區,要在2個月內完成課題報告修改工作,並報創建辦公室復審。復審合格後,驗收工作可安排在第二批次。
各省(區、市)文化、財政廳(局)要加強對本省(區、市)創建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課題成果修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保如期完成各項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課題評審結果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
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文化部辦公廳代章)
2013年5月21日
抄送: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創建城市人民政府
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
制度設計研究課題評審結果
序號 |
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 |
評審結果 |
1 |
廣東省東莞市 |
優秀 |
2 |
北京市朝陽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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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省成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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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蘇省蘇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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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徐匯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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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慶市渝中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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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湖北省黃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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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南省澄邁縣 |
良好 |
9 |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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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雲南省保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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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湖南省長沙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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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西省長治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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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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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天津市和平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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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福建省廈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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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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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遼寧省大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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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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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青海省格爾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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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吉林省長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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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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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貴州省遵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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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
合格 |
24 |
甘肅省金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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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山東省青島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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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陝西省寶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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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河南省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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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安徽省馬鞍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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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江西省贛州市 |
基本 合格 |
30 |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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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河北省秦皇島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