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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司
鄭州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後續建設工作規劃
發布時間:2014-03-13 15:40 來源: 編輯:公共服務司
信息來源: 2014-03-13

  按照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加強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進一步鞏固鄭州市首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創建成果,提升鄭州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水平,有效解決鄭州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鄭州市在河南省乃至全國的示范引領作用,特制定本規劃。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效能”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堅持政府主導,依循“鞏固創建成果,強化後續管理,加大服務創新,實現長效發展”的總體思路,以建設大型公共文化設施為骨干、社區和鄉村基層文化設施為主體,以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為載體,著力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著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完善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人民群眾公平、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和參與文化活動的要求基本得到滿足,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不斷創新鄭州公共文化服務模式,為河南乃至全國提供新的示范。 

  二、主要任務 

  1、繼續加快重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重點規劃、建設鄭州大劇院和音樂廳等一批體現城市特色和時代精神的現代化標志性公共文化設施,啟動建設鄭州公共文化中心、廣電傳媒中心、鄭州文博中心等重點公共文化工程。 

  2、大力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進一步落實縣、鄉文化場館建設標准和設備配置標准,與城鄉統籌、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等相同步,抓好村級文化大院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升級改造。著力提升全市鄉鎮文化站服務功能和水平,確保鄉鎮(街道)有單獨設置300平方米以上綜合文化站,其設備配置、活動開展、人員配備、綜合管理達到或超過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鄉鎮(街道)文化站建設標准》。積極建設流動文化服務網絡,配備多功能流動文化服務車,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向農村和社區延伸,著力打造城區“15分鐘文化圈”和農村“10裡文化圈”,不斷完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准化和規范化水平。 

  3、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以數字資源建設為核心,以基層服務網點建設為重點,以共建共享為基本途徑,通過政府投入、合作共建等多種形式建設基層服務點,辦好“鄭州市文化藝術網”、鄭州市文化藝術節目庫。重點支持邊遠貧窮地區鄉鎮、村基層服務點建設,實現縣(市)區有分中心、鄉鎮(街道)有基層服務點、行政村“村村通”、社區全覆蓋,使人民群眾享受方便快捷的數字資源服務。 

  4、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緊跟農村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完善農村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以縣(市)區為中心、鄉鎮(街道)為依托、服務農戶的農村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網絡。提高廣播電視“村村通”入戶率,使所有自然村的農民群眾能夠收聽收看廣播和電視節目。 

  5、繼續加大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絡,依托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室)建立標准化的公共電子閱覽室,實現市、縣(市)區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公共電子閱覽室全覆蓋。 

  6、實施農村和社區公益電影放映工程。按照企業經營、市場運作、政府購買、群眾受惠的原則,健全公益電影放映網絡,擴大公益電影數字化覆蓋面,切實解決群眾看電影少、看電影難問題,實現每個行政村和社區每月放映1場電影。 

  7、切實建好用好農家書屋。通過政府資助建設、鼓勵社會捐助,大力推進“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加快圖書的更新和管理,實現“農家書屋”覆蓋全市所有行政村,出版物發行網絡延伸進農村、農村出版物市場初步形成的目標。 

  8、不斷提高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能力。加強對公共文化產品創作和生產的引導,提高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能力,推動群眾文藝作品體裁、題材、形式、手段發展創新,充分發揮各級文化館群眾文藝創作中心的龍頭作用,支持文化企業生產質優價廉、安全適用的公共文化產品,調動廣大文化工作者和人民群眾的文化創造精神,推動優秀公共文化產品大量涌現,豐富公共文化服務內容,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糧。加大各級財政對舞台藝術和文學精品創作的扶持力度,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五個一工程獎”、全國“文華獎”、“群星獎”“國家舞台精品劇目獎”、“梅花獎”、“荷花獎”、“蘭亭獎”等主要獎項的,給予一定獎勵。 

  9、進一步提升地方公共文化品牌檔次品味。繼續以“廣場文化活動”、“綠色周末”、“綠城讀書節”、“鄭州市群星獎”、“社區文化藝術節”、“鄭州市少兒藝術節”、“鄭州市青年歌手大賽”、“鄭州市器樂大賽”、“鄭州市民間文藝大賽” 、“千場舞台藝術送鄉村進社區”和 “戲曲周末大舞台”等品牌文化活動為平台,廣泛開展群眾喜愛的、提升審美情趣的公共文化活動。重點辦好黃帝故裡拜祖大典、鄭州國際少林武術節等重大文化活動,進一步提高中原傳統文化在國內和國際上的影響力。 

  10、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參與共文化服務。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強化公益性文化單位的骨干作用,建立年度公益性文化服務目錄公布制度。進一步明確文化館(站)、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的服務標准,全市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鄉鎮文化站、公共電子閱覽室、農家書屋等公共文化設施,要零門檻免費開放。鼓勵展覽館、科技館、工人文化宮(俱樂部)、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國有文化單位以及大型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擴大公共文化服務的免費范圍。農村文化大院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要依托傳統節日、重大慶典活動和民族民間文化資源,開展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面向低收入居民、農民工和其他特殊群眾,積極開展各種公益性文化活動。城市各類公共文化設施要設置方便殘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兒童的活動區域和服務項目。進一步完善鄭州市公益性文化單位服務網絡平台,聯網服務,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更好地向城鄉基層延伸。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點的讀書社、書畫社、鄉村文藝俱樂部、文化大院、群眾文藝團隊、社區文化服務組織、民間文藝協會等,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務。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政府採購制度,堅持“政府購買、院團演出、群眾受惠”的原則,繼續開展“舞台藝術送鄉村進社區”和“戲曲周末大舞台”活動,由市、縣(市、區)政府共同每年採購1000場優秀舞台藝術節目,省、市、縣(市、區)三級表演團體組織演出,服務農民、貼近群眾,豐富廣大人民群眾文化生活﹔支持民營文化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進入採購目錄。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招投標等方式,參與公益性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動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務。制定優惠政策,調動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的積極性,加大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跨系統文化項目的交流與合作,推動基層公共文化資源整合,促進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 

  11、不斷加強公共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公共文化人才政策和措施,吸引各類優秀人才進入公共文化服務領域,重點培養引進公共文化策劃、組織、管理和“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建立健全基層文化管理人才選拔任用機制,重視發現和培養扎根基層的鄉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促進他們健康成長、發揮積極作用;適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要求,制定市、縣兩級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公益性文化單位編制標准,市級文化單位業務人員佔職工總數不低於70%,縣(區)級文化單位業務人員佔職工總數不低於80%每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的人員編制要達到2-3名。行政村至少配備1名財政補助的文化管理員,文化管理員補貼標准每人每月不少於300元。城鎮社區配備1名社區文化管理員,社區文化管理員的報酬每月不低於鄭州市最低工資標准。逐步提升基層文化工作人員待遇,穩定鄉鎮和社區文化隊伍。加強基層尤其是農村文化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逐步實施基層公益性文化單位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採取送出去、請進來、集中輪訓與日常培養強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人才職業道德、業務知識、管理能力、文化素質和服務能力,培養一批基層文化建設帶頭人和“專業型、復合型”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不斷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長效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對黨委政府的考核指標體系,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納入財政預算,納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發展改革、財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分工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社科聯等人民團體和大型骨干企業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合力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二)建立穩固的公共文化服務經費投入和保障機制。 

  充分發揮政府公共財政的主導作用,不斷加大對文化建設的投入。文化事業經費投入隨地方經濟增長逐年增長,且不低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全市人均文化事業費支出高於全省平均水平。要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根據市級財政收入狀況和項目建設實際需要予以及時安排。按照“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規定,征收城市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費。征收資金全部用於文化建設,由財政、物價、文化部門制定征收管理辦法。對於國家和省要求配套資金的文化項目,如:“兩館一站”免費開放、農村公益電影放映、農家書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必須按要求將配套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並足額落實到位。市、縣() 區公共文化服務經費由市、縣() 財政部門會同同級文化部門統籌安排。納入免費開放范疇的市屬各級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 博物館(紀念館)等公益性文化單位,由財政提供經費保障,其常年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保障按原渠道不變。各縣()區將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常年公共文化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落實村(社區)公共文化服務經費,確保村(社區)文化大院(活動中心)正常運轉。落實《文化部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機制。 

  () 不斷完善地方公共文化發展政策措施。 

  政府在資金投入、項目安排和用地指標等方面,要對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予以傾斜。把鄉鎮(街道)文化站、行政村(社區)文化大院(文化活動中心)及合村並鎮、合村並城、農村新型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設計。文化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符合劃撥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因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確需征用文化設施用地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做到先建後拆,或建拆同時進行,並保證重建的文化設施規模不低於原有的規模。 

  (四)不斷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考評機制。 

  加強政府對公共文化建設的督查、考核、評估力度,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由市政府目標辦牽頭負責,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全市各級政府目標考核。重點加強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六納入”、規劃執行、重大公共文化服務工程和項目實施情況及公共文化單位服務基層情況的監督檢查,將公共文化建設與各級黨委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對接,確保文化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建立健全全市文化建設表彰制度,依照有關規定,對在某一領域取得顯著成績、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文化藝術工作者和團隊,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