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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司
青海:實施文化產業振興工程 實現文化勵民惠民富民
發布時間:2017-07-17 14:15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7-07-17
  來源於:青海日報

    青海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要“實施文化產業振興工程。大力推進文化與科技、旅游、體育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努力把文化產業培育成支柱產業。擴大文化對外交流,講好青海故事,傳播好青海聲音,提升大美青海知名度、美譽度。”實施文化產業振興工程,重點把握好四個方面。一是文化產業發展基礎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帶動效應的文化產業集聚區、特色村鎮和重點項目,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各類文化市場主體。二是地域特色文化品牌更加鮮明。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文化企業、產品和品牌。三是新生文化業態、融合發展作用更加凸現。文化與科技、信息、旅游、體育、商貿、金融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對產業的促進作用更加明顯。四是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增長點。到2020年,全省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全省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以上,文化企業上市公司實現零突破,培育規模以上文化企業超過100家。推動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切實把握一個方向、扭住一個抓手、著力推進四項任務。一個方向,即著眼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不斷優化結構、培育主體、增量提質,實現文化勵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一個抓手,即著力推動《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意見》貫徹落實。推動四項任務,即:一是夯實文化產業發展基礎二是培育優質文化企業和文化品牌三是持續推動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四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