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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司
用文化供給激發消費活力
發布時間:2017-11-30 15:40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7-11-30
  來源於:光明日報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居民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城市人口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的消費已不再滿足於物質享受,而是越來越重視消費中的精神享受和審美體驗,對於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的消費需求不斷擴大。文化消費作為居民消費中的軟支出,不僅意味著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還標志著居民消費結構的升級,是增強幸福感的評價指標之一。文化消費的高低,一方面取決於居民的消費能力和消費意願﹔另一方面則取決於文化產品的供給。由於文化產業的蓬勃興起,較好地滿足了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從而使文化消費保持了強勁增長勢頭。同時,憑借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文化市場的地域邊界已被悄然突破,跨地區的分工協作成為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的新常態。進一步推動區域間共享文化資源、共建文化市場,能夠更好激發文化消費的倍增效應。正是因為這些原因,文化消費在文化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地位凸顯,文化產業作為先進生產力的表征和“後發產業”,其發展自然離不開改革和創新,但如何滿足大眾消費的多樣性和多層次性,實現文化產業的內生驅動至關重要。文化消費高漲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文化產業的有效供給,面對文化市場的結構性矛盾,健全文化產業發展體系是解決有效供給不足、適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路徑,消費結構升級在其中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讓文化和消費恰當地融入在一起,就將產生出更高品質、更加豐富、更多創意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