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科技函〔2018〕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直屬單位,文化部參與共建各高等藝術院校:
為貫徹落實《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和《文化部“十三五”時期文化科技創新規劃》,進一步推進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增強文化發展活力,我部決定開展2018年度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1年以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
(二)項目負責人應符合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原則上年齡一般不超過57歲﹔
4.同年度隻能申報1項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
(三)項目申報范圍
申報項目應服務文化發展需求,面向科技創新,在文化裝備系統提升、文化大數據、“互聯網+文化”等領域,圍繞新技術和新材料,以技術集成創新、科技成果推廣與轉化為目標,進行研究與培育。
(四)項目鼓勵部地共建和“政產學研用”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創新項目。
二、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通過“文化部科技項目申報平台”進行網報。用戶可通過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在線辦事”下的“辦事大廳”欄目進入申報平台,操作流程參見網站內操作手冊。
(二)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作為推薦部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項目申請,並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推薦﹔文化部各直屬單位、文化部參與共建各高等藝術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報送。上述單位使用系統分配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申報平台(用戶名及密碼已分配,如有疑問,請咨詢申報平台技術人員)。
(三)項目申報單位操作流程
1.項目申報單位進入申報平台進行注冊,獲取用戶名及密碼﹔
2.登錄後在線填寫《國家文化創新工程項目申報書》,確認無誤後提交。如有附件一並提交﹔
3.將申報書在線打印2份,加蓋公章後寄送至所在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四)項目推薦部門操作流程
1.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登錄申報平台,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對有關文件、數據認真核對、審查後在線提交﹔
2.將各推薦申報的項目紙質申報書1份加蓋公章後連同項目推薦函一並寄送至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五)文化部各直屬單位、文化部參與共建各高等藝術院校可同時作為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登錄申報平台填寫項目申報書後在線打印1份,加蓋公章後寄送至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三、申報說明
(一)項目評審分為初評和復評兩個環節,復評需現場答辯。
(二)項目評審按照質量優先原則。部地共建為“重點項目”,在評審中與“一般項目”在質量相同條件下優先入項目儲備庫。
(三)進入儲備庫的項目,出庫委托立項金額一般為20萬元左右,申報單位或共建單位應有相應配套資金。
(四)項目的實施期為3年。
(五)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可推薦不超過5個項目,各直屬單位、文化部參與共建各高等藝術院校可推薦不超過2個項目。
(六)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20日。紙質材料寄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25日,請通過快遞寄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以寄出日期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聯系方式
1.文化科技司聯系人:喬偉
聯系電話:010-59882146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2.申報平台技術咨詢:孫萬龍
聯系電話:010-59882117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8年1月26日
參考申報書樣式(以申報系統在線生成並打印版本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