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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司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科技司關於推薦2018年度文化藝術研究項目和文化智庫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6-04 16:51 來源: 編輯:科技教育司
信息來源: 2018-06-0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整合社會各方研究力量關注文化和旅游建設實踐,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科技司暨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現開展2018年度文化藝術研究項目和文化智庫項目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圍繞堅定文化自信、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現代文化產業、推動文化和科技融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加強文化法治建設、提高文化開放水平、加強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等重要任務,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加強戰略性思考,開展前瞻性研究,體現服務決策的特點。

二、基本要求

(一)2018年度文化藝術研究項目申報主體為個人,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所在單位需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文化藝術研究項目要結合自身研究優勢和研究特色,確定1個研究方向自行設計具體題目,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范、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二)文化智庫項目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機構及企事業單位,鼓勵不同研究機構聯合申報,聯合申報須確定一家申報主體作為責任單位。申報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在文化和旅游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學術積累﹔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期刊、網站等多層次的學術交流平台和成果轉化載體。文化智庫項目要突出研究重點,體現有限目標,不宜過於寬泛,避免大而全,子課題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

文化智庫項目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首席專家可以從責任單位產生,也可由責任單位聘任。每個項目組隻可設置1名首席專家。首席專家須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文化和旅游研究領域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科研經驗,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廳局級以上(含)領導職務,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並擔負科研組織指導職責。

(三)文化和旅游部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文化藝術研究項目和文化智庫項目。

    三、推薦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負責組織本地區項目推薦工作,每個省(區、市)擇優推薦2018年度文化藝術研究項目2-3項,推薦2018年度文化智庫項目1-2項。申報人或申報單位填寫相應《申報書》,推薦單位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並填寫《推薦項目匯總表》(相關材料電子版請在網站下載,路徑:文化和旅游部網站主頁→工作動態→文化科技司)。文化和旅游部相關直屬單位可直接報送本單位項目,文化藝術研究項目和文化智庫項目各限1項。

四、項目評審和委托立項

將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部審批後委托一定數量的項目開展研究工作,並撥付相應委托研究經費。文化藝術研究項目研究周期為1-1.5年,委托研究經費為6-8萬元﹔文化智庫項目研究周期為3年,委托經費30萬元,分期撥付。

委托立項後,各項目組需根據立項通知書要求,定期報送階段性研究成果。

 五、報送時間和方式

 我司委托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受理推薦項目,請於2018年7月31日前報送推薦材料紙件(《申報書》一式8份,《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同時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qgyskxghb@163.com

寄送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雍和宮大街戲樓胡同1號中國藝術科技研究所,郵政編碼:100007

聯系人:姚宇航  

電  話:010-8793075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文化藝術研究項目申報書

附件2:2018年度文化智庫項目申報書

附件3:推薦項目匯總表

                                                     文化科技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