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規范藝術考級管理,提高藝術考級質量,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決定開展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評估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評估標准(試行)》為依據,於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對本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的評估工作,並於2019年12月10日前將本省評估總體情況及結果報科技教育司教育處(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科教司教育處,郵編:100020﹔聯系人:張齊,電話:010-59882068)。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認真做好評估各項工作,實事求是,不遮丑護短,在評估過程中深入了解並認真解決考級機構存在問題,不斷提升社會藝術水平考級質量。
附件: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評估標准(試行)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