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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重慶市三項舉措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發展
發布時間:2014-05-26 10:44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5-26

  近期,重慶市文化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10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落實了三項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措施。 

  一、加大財政稅收土地支持力度。將轉制院團納入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市級國有專業院團經審核確認的演出場次,由市財政按標准補貼:120場、21100場、101150場、151場以上,每場分別補貼1萬元、1.5萬元、2萬元和2.5萬元﹔免征轉制院團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附加費及自用房產房產稅﹔轉制院團使用的原劃撥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批准,可仍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目錄》的,依法辦理有償使用手續,經評估確定後,以作價出資等方式處置,轉增國家資本。 

  、積極穩妥解決院團排演場地。結合主城區舊城改造和城市旅游,統一規劃建設投資少、實用性高的平民劇場﹔文化事業基建投資、城市建設項目征收的城市建設綜合配套費,可支持帶有公共文化服務職能的演藝基礎設施建設﹔已建演出劇場的區縣安排專項經費,保證劇場正常運行和常態演出。在未完成劇場配置前,由市和區縣財政出資購買演出劇場的演出時段或據實提供場租補貼等形式,解決轉制院團演出場地問題﹔同時,通過置換、改造或租賃現有閑置建筑等方式,為各轉制院團解決排練場所問題。 

    三、增強院團自我發展能力。鼓勵轉制院團通過股權投資、資源互補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市和區縣政府出資設立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平台,積極為包括轉制院團在內的中小演藝企業融資提供擔保。允許轉制院團使用原事業單位名稱或符合企業名稱登記規定的其他名稱進行登記注冊。推動全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鼓勵轉制院團特別是骨干演藝企業通過投資、聯合等方式參與文藝演出院線建設。設立院團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完善演藝人才待遇政策,健全人才培養開發、選拔使用、激勵保障等機制。通過各級財政支持、轉制院團自籌、社會捐助等方式等設立演藝從業人員保障公益基金,對傷殘、生活困難演藝人員進行救助。(來源:重慶市文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