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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江蘇率先出台文旅行業專項扶持“蘇六條” 
投入億元為文旅企業紓困
發布時間:2020-02-17 11:19 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0-02-17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和文化和旅游部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2月14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省財政廳,研究出台《關於支持文旅企業應對疫情防控期間經營困難的若干措施》,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出台了文旅行業專項扶持政策。

  一是從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調劑安排1億元,作為紓困幫扶資金,重點支持文旅企業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更好履行社會責任。主要支持范圍為旅行社企業獎補、重點旅游企業項目優先支持、綠色網吧企業獎補。

  二是提前下達2020年旅行社企業獎補資金。按照“擴大范圍、提前下達”的原則,依據2019年旅行社企業經營規模、貢獻度、信譽度等,由各設區市按15%的比例綜合擇優推薦,江蘇省內分類對450家左右旅行社企業進行獎補。

  三是對A級旅游景區、重點鄉村旅游企業、旅游星級飯店申報的2020年省級文化和旅游產業引導資金項目,優先給予項目資金補助、貸款貼息支持。

  四是引導扶持綠色網吧企業發展。對業態創新、具有行業引領作用、內部管理規范、社會評價好的綠色網吧企業,由各設區市按15%的比例綜合擇優推薦,江蘇省內分類對90家左右綠色網吧企業進行獎補。

  五是加大旅游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力度。對省級旅游產業發展基金2019年已投放貸款項目,免除2020年1至6月份利息,對還貸有壓力的旅游企業可延長不超過一年的還款期﹔對中小微旅游企業開辟貸款“綠色通道”,給予低息貸款支持。

  六是調整部分文旅項目績效評價方式。2019年省級文化和旅游產業引導資金項目不列入省級財政重點績效評價范圍,由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根據項目受疫情影響情況自行組織績效評價。

  措施的出台,是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在執行暫退旅行社企業80%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以及國家、省出台的有關財稅、信貸、社保、房租等支持政策基礎上的主動作為,精准施策,將為推動文旅行業復蘇,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