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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第一次理事會在南昌召開
發布時間:2019-02-11 09:36 來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2019-02-11
  2月1日,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第一次理事會在南昌召開,標志著江西省文化藝術基金進入啟動、實施階段,全省在管理、資助、扶持與引導文化藝術事業健康發展又有了一個新平台、新渠道、新機制。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書記、廳長、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理事長池紅,省廣播電視局巡視員、基金副理事長劉玉東,省文聯副主席、基金副理事長龍紅出席會議並講話。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基金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陳曉平主持會議。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聯、省廣播電視局對口相關處室以及文化藝術家代表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的成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是全省文化藝術資助評審體制轉型的創新之舉,是完善全省文化投入模式的一次新探索。
  會議強調,為進一步發揮好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作用,要充分發揮導向引領作用,推出更多優秀作品和優秀人才﹔要積極發揮孵化助推作用,讓一切文藝創造的活力源泉充分涌流﹔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能,不斷提高基金使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為推動江西文化強省建設,激發全省文化創新創造活力,2018年11月由省財政廳牽頭,報經省人民政府審定,設立了江西文化藝術基金。該基金是2013年國家藝術基金成立後全國第三支、中部地區第一支省級政府文化藝術類基金。
  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作為繁榮全省文化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原創精品力作、培養文化藝術創作人才、推進江西文化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的公益性基金,堅持“把握方向、突出重點、擇優扶持、公開透明”的工作原則。基金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年度申報指南,鼓勵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積極申報。
  基金由省財政在現有預算相關資金中整合安排,目前每年資金規模約為3000萬元,同時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現階段由“一章程五辦法五指南”構成,涵蓋了戲劇、文學(含電視劇劇本)、音樂、舞蹈、美術等多項藝術門類。組織省內外專家評審,理事會審定,確定資助項目和金額。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兩大類,其中一般項目面向社會開放申報平台,發布管理辦法及年度申報指南﹔重點項目對接全省文化藝術重點工作,體現意識形態導向。
  即日起《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章程》《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8—2019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8-2019年度文學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8-2019年度青年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8—2019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江西文化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8—2019年度文化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官方網站正式發布。申報時間為2019年2月1日至3月31日。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並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基金由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理事會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省廣播電視局、省文聯的指導和監督,下設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管理中心。目前由江西省藝術研究院(江西省國家藝術基金管理辦公室)負責基金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
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第一次理事會會議現場
  江西文化藝術基金的設立,將有利於構建文化繁榮發展的體制機制,助力文化強省建設,提升文化自信,加快推動全省文化藝術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