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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22項行政審批事項實現“不見面”審批
發布時間:2017-08-23 10:35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 2017-08-23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對24項進駐政務大廳行政審批事項進行進一步梳理,首批將設立經營性互聯網經營單位等22項行政審批事項納入“不見面”辦理,佔所有審批事項的91%,從申請受理、材料審核,到決定送達,全程實現“不見面”模式,申請人足不出戶就可辦完所有申請事項。

    一是全面梳理審批事項。今年6月份,自治區文化廳對各市縣區文化系統行政審批標准化建設進行了檢查,發現部分市縣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合並調理,事項名稱五花八門。針對上述問題,按照《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關於加快推進全區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事項工作的函》,全面梳理了文化系統政務事項,建立了自治區、市、縣三級行業系統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規范統一了文化系統政務服務事項。

    二是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自治區文化廳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將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和寧夏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平台實時對接,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依據法律法規,加強行政審批事項流程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審查,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審批環節,限定每一個審批環節辦理時限,通過優化,所有審批事項的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縮短50%,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審批事項全國各省區均可申請辦理,隻要材料符合要求,當天就可辦結。

    三是精減行政審批要件。利用各部門電子證照庫查詢系統,精減審批要件、消除模糊語言、兜底條款,避免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發揮數據共享優勢,讓群眾少跑路。對能通過網絡共享復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如取消申請材料中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審核人員可通過企業信息查詢系統核驗企業信息﹔對前置部門已提交過的申請材料,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通過梳理共取消不必要的申請材料8個,修改表述模糊性材料12個,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准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

    四是強化服務監督。建立健全行政審批效能評估、監督考核、投訴舉報、問責追責制度,綜合運用網絡平台、新聞媒介等載體,全面、及時、准確公開行政審批信息﹔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依托電子監察系統,全程監督窗口線上線下服務行為,實行事項辦理環節、結果信息實時查看、全要素公開、全過程留痕,實現行政審批全過程可考核、有追蹤、受監督,辦事企業、群眾可以現場或在線評價,促進權力和服務運行規范、過程透明、結果公開、監督有力。(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