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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2018年青海省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推進會在西寧召開
發布時間:2018-05-04 11:17 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 2018-05-04

  4月27日,2018年青海省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推進會在西寧召開,省委宣傳部、省文化新聞出版廳、項目實施所在地的6個市州和19個縣文化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對2017年全省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情況進行了總結,對今年的建設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一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540個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已被列入省政府2018年八項民生實事工程。各地要強化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及時作出部署安排,落實工作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清單,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二要因村制宜,精准實施,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各地要結合農業區“十個一”、藏區“八加二”的建設標准、建設內容,開展深入細致的摸底調查工作,翔實掌握項目實施村實際情況,在認真聽取鄉鎮政府、村兩委意見建議,充分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缺啥補啥”的原則,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做到精准建設,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讓財政資金發揮出最大的社會效益。三要有效整合資源,提升綜合服務能力。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既要有效整合宣傳、文化、廣電、體育等系統內的項目和資金,又要善於統籌整合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衛生計生、婦兒關愛等系統外的公共服務資源,形成合力,切實把文化中心的綜合服務功能做實做強,使其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四要統籌謀劃,抓好建設、管理、使用三個環節。抓好項目建設的同時,要提早謀劃項目建成後的管理、使用,探索建立黨委政府負責、職能部門主抓、相關部門配合、鄉村兩級自我管理、社會力量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管理機制。拓寬多種渠道,加大對鄉村文藝骨干、文化能人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五要筑牢廉政防線,管理使用好項目資金。按照中央和省上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規定,以“項目安全、資金安全、干部安全”三個安全為底線,規范項目運作程序,健全資金管理制度,筑牢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線”,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截留、挪用。

  青海省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自2016年正式啟動以來,已建設1925個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總投入3.14億元。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村級文化設施條件,豐富了農牧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和認可。2018年青海省將建設完成540個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其中新建315個,改造提升118個,功能資源整合10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