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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成功入選首批國家級保護區
發布時間:2019-12-31 09:38 來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2019-12-31

  2019年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首批7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名單,四川省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名列其中。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對歷史文化積澱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特色的文化形態進行整體性保護,並經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設立的特定區域。從2007年到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已先後批准設立了2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涉及四川、青海、福建、安徽等17個省(區、市),由於此前尚處試驗性階段,因此各保護區暫定為“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今年3月1日,《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號)正式施行,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根據理辦法〉的通知》(辦非遺發〔2019〕47號)精神,文化和旅游部非遺司啟動了對現有21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檢查驗收工作,經專家評審、實地暗訪和網上公示,最終確定並公布了首批7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名單。

  四川省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於2008年10月批准設立。保護區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縣、理縣、茂縣和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為核心區域,兼及毗鄰的阿壩州的鬆潘縣、黑水縣和綿陽市平武縣的部分相關區域,涉及7個縣,102個鄉鎮,971個村寨,總面積23225.83平方公裡。保護區內總人口81.9萬人,主要民族有藏、羌、回、漢,其中羌族總人口27.82萬人,佔全國羌族人口的96%以上。自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設立以來,四川省始終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以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總體規劃》為科學依據和建設指南,搶救保護遭受地震破壞的羌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保護羌族文化多樣性,充分尊重保護區人民群眾的文化主體地位,提高羌族群眾文化認同與保護傳承自覺意識、增強民族凝聚力。通過不懈努力,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文化生態得到有效搶救保護,羌族文化重放異彩,保護區建設與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和階段性成果。

  此次成功入選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標志著保護區建設進入到一個嶄新階段。四川省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不斷深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的認識,進一步提升保護區建設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強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文旅融合發展,更好地實現“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保護區建設目標,為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台階貢獻文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