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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出台五項措施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
發布時間:2020-02-12 11:49 來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0-02-12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關於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山西省委、省政府《應對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2月11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出台五項措施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
  及時發放獎勵資金。對符合《“引客入晉”旅行社獎勵辦法(試行)》《新評定的國家5A、4A級旅游景區獎勵辦法(試行)》《優秀導游獎勵辦法(試行)》等獎勵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盡快完成獎勵撥付。
  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關於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精神,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標准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
  強化政策措施落實。做好全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落實,切實擴大政策的知曉度和影響力,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協助文旅企業享受省、市各項支持政策,做好政策銜接、證明出具、受損評估等工作。
  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支持全省文旅企業積極應對疫情,按照屬地化原則,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文旅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需要出具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的,要積極幫助企業辦理。對因景區關閉、文藝演出取消等造成的游客退團退費、行程調整等投訴舉報,要妥善處置。積極協調有關機構,對文旅企業疫情期間的網絡、用水、用電、用氣費用予以減免。
  增強企業復蘇能力。引導全省文旅企業做好復工復產的各項准備工作,加強消費趨勢分析研判,增強疫情後復蘇能力。文旅項目單位要積極開展項目前期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開復工准備工作﹔對承建政府投資的,受疫情影響存在臨時性困難的,項目建設手續齊備、具備開工和施工條件的,各市要積極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建設計劃提前支付企業工程賬款,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問題。旅行社、會展、文藝演出等重點企業要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管理和人才培訓,研發新線路、新產品,提升能力水平,確保疫情結束後快速復工復產。景區和酒店等重點企業要鞏固之前服務質量提升的效果,借此時機更新產品業態,提升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