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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新一輪“冬游西藏”優惠政策出台
發布時間:2019-10-15 09:55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19-10-15
  近日,西藏自治區旅游發展廳發布《第三輪“冬游西藏”市場促進獎勵(補助)優惠政策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指出,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間,除寺廟景區外,全區國有3A級(含3A級)以上景區免費游覽,國有3A級以下和非國有A級景區在淡季價格基礎上減半。同時,對為區內組織招徠、接待區外旅游團隊的旅行社、景區、旅游運輸企業、航空公司等給予獎勵。 
  在旅行社方面,經西藏旅行社協會詳細測算並經成員單位協商一致,各旅行社執行最低接待標准,國內旅游者最低接待標准為每人1200元(不含大交通費,按平均在藏6天測算,每人每天不低於200元)。對區內旅行社組團累計接待游客達到1000人以上的予以獎勵10萬元,每增加100人追加獎勵5萬元,單個旅行社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80萬元。 
  在旅游運輸企業方面,其客運價格按照不高於旺季價格的50%執行旅游淡季價格,各市(地)結合自身財力研究確定補助。 
  在賓館(飯店)方面,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上星級賓館(飯店)及國際品牌、精品酒店房價按不高於旺季價格的50%執行。 
  在航空公司方面,各航空公司淡季平均折扣不少於50%,且與區內旅行社簽訂一定限額座位保障的協議。因支持“冬游西藏”調整增加總運力的(如增加航班、小機型改大機型等),按同期比較後的淨增進藏旅游者數量,每增1人補助200元。因春運、藏歷新年及干部職工休假等因素,對航空公司的補貼時間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月20日。 
  在包機和專列方面,以包機形式組織旅游者進藏旅游的旅行社,每班包機超過100人,獎勵10萬元﹔每班包機超過200人,獎勵15萬元。以專列形式組織旅游者進藏旅游的旅行社,每趟專列超過300人,獎勵20萬元﹔每趟專列超過400人,獎勵25萬元。 
  《細則》還指出,申報獎勵(補助)單位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按程序提交申請資料。(李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