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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
昆明將每月發布旅游行業“紅黑榜”
發布時間:2018-07-23 10:13 來源:昆明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編輯:郭鵬
信息來源:昆明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2018-07-23

  記者從昆明市旅發委獲悉,昆明將發布旅行社、分社及從業人員“紅黑榜”信息,推進旅行社、分社誠信經營和從業人員規范執業,促進昆明旅游產業健康發展。

  市旅發委相關人士表示,“紅黑榜”制度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雲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昆明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省、市關於旅游市場整治決策部署,以褒揚誠信經營事跡、懲戒違法違規行為為目的,全面規范旅行社、分社的經營行為和導游人員的從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旅游投訴,切實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提升游客滿意度和社會公信力。

  “紅黑榜的發布對象是昆明市范圍內的旅行社、分社及從業人員。實行動態管理,每月10日前發布上月紅黑榜信息。”該人士說,“如果旅行社、分社及從業人員受到行政機關、社會組織表彰,或受到游客表揚並經核實並且同月無違法違規、旅游投訴記錄,或是旅行社接待量排名前10位並且同月無違法違規、旅游投訴記錄,那麼旅行社、分社及從業人員將被列入‘紅榜’。”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分社及從業人員則將被列入“黑榜”:被納入省重點監管名單﹔按照《雲南省旅行社經營行為評價及重點監管辦法》,被扣6分及以上﹔同一個月內因負主要責任而產生有效投訴2次及以上﹔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於旅游經營者主要責任﹔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旅行社、分社主要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旅游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損壞公共設施、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法院判決承擔責任﹔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等。

  被列入“紅榜”名單的旅行社、分社及從業人員,市旅發委將在社會宣傳、品牌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列入“黑榜”名單的,市旅發委將加強監管力度,加大檢查頻次,督促開展自查自糾,限期整改。(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