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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探索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
發布時間:2017-08-14 10:06 來源:浙江省文化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浙江省文化廳 2017-08-14

  近年來,浙江溫州通過公開招標方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逐步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民辦公助”的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動了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

  一、公買民藝,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購買機制

  目前,我國專業文化團體的演出受數量、種類、地域的限制,無法充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浙江溫州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方面做出探索性嘗試,通過採用購買服務的方式將演出任務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及中標信息均在溫州文化信息網上公示。中標的演出單位須在演出後提供反饋單,並由演出所在地村、社區、文廣新局蓋章確認,演出單位再憑反饋單及發票領取演出經費。2016年,溫州市本級投入300萬,完成184場送戲下鄉公益演出,其中直接分配下屬市文化館、市甌劇藝術研究院、市越劇演藝中心承擔演出52場,其余132場公開招標。2017年上半年,溫州市投入資金150余萬元公開採購市本級文化惠民演出項目,經評標委員會綜合評定,確定包括事業單位、民間職業劇團、社會團體和文化公司的12家中標單位,採購越劇、甌劇、京劇、綜藝歌舞等各類演出165場次。

  二、公助民辦,拓展陣地文化服務增點擴面

  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同時為民間文化團體提供活動場地、資金扶持、等級評估、指導培訓,提高其整體活動能力和藝術水平。一是扶持方式多元化。積極拓展社會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渠道,吸引民間資本多形式投資、運營、管理公共文化項目,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民間場館參與“城市書房”“百姓書屋”等文化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挂名使用“藝路同行”“籀園講壇”“非遺學堂”等文化品牌,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從而推進政府職能轉移。二是扶持項目精品化。作為全國首創的品牌文化項目,溫州文化驛站通過採購優質資源、拓展場所設置、吸納高品質的社會文化活動入駐等方式,實現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的增點擴面。如2007年授牌成立的溫州市流行樂團,十年間舉辦200多場音樂活動,擁有二十多萬線下觀眾。2016年在市文廣新局的指導下入駐文化驛站,舉辦52場“非遺廣場”活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高質量作品。三是扶持項目規范化。以集中展演、分類定級的方式開展服務評估定級活動。活動全程委托市文化館、市越劇演藝中心等第三方文化藝術權威機構開展評估工作,根據評估結果將文化團體分為一至五星級,政府按不同星級進行扶持。同時,在活動實施方案中作了硬性規定,要求服務質量前後必須持平,並對人員專業級別、平均年齡、參展人數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明確要求“所有參與展演單位人員不得雷同”,用同等資金扶持多支文化隊伍。

  三、四輪驅動,規范公共文化服務供需機制

  一是推行競爭機制。制定《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關於政府購買文化服務暫行辦法》,明確《公益演出公開招標方案》,轉變財政投入方式,實施文化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打造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採購機制,充分調動民營劇團和社會文藝團體參與積極性,提升財政資金的績效。二是推進品牌機制。在演出團體及項目的遴選上始終堅持“優中選優”“質量優先,兼顧價格”的原則,引入星級評估模式,同類劇團比實力,同樣實力比價格,保證了公益演出的品質。三是創設供需機制。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充分考慮演出地、演出團體意願,建立“摘牌制”“匹配制”等雙方互選管理機制,開展“群眾點單、政府買單”點單式服務,如溫州甌海區推行公共文化服務惠民“一鍵通”APP平台在線點單,文成縣與文化禮堂供需平台對接,把送戲菜單放到文化禮堂供需平台上,方便群眾點單,實現文化供給與文化需求相結合。四是健全監督機制。一方面要求演出效果書面反饋,市文廣新局按書面反饋意見和協議約定支付演出費﹔另一方面要求演出地文化部門、鄉鎮政府對演出現場進行監管,市文廣新局進行隨機抽查。(來源:浙江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