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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
申遺成功意味著更大的責任
——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談良渚古城遺址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發布時間:2019-07-09 08:47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9-07-09

  作為實證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的聖地,7月6日,良渚古城遺址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此次申遺成功有何特殊意義?我國將對良渚古城遺址開展哪些後續保護管理工作?應如何看待我國目前世界遺產數量世界領先的地位?正在阿塞拜疆出席第43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的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就這些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書面專訪。

  “從學術上實證了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

  問:良渚古城遺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有何特殊意義?

  答: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良渚古城遺址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對中華5000多年文明是標志性事件,不僅為祖國華誕獻上賀禮,而且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值得所有中國人慶賀。

  首先,良渚古城遺址從學術上實證了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中華文明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在國際社會仍不時出現一些雜音,認為中華文明應從發現甲骨文的商代算起,也就是說能實證的隻有3500年左右。

  在本次會議上,與會的各委員國一致認為良渚古城遺址為實證中華5000多年文明提供了無可辯駁的實物依據和確鑿的學術支撐,填補了《世界遺產名錄》東亞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遺址的空缺,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堪稱早期城市文明的杰出范例,為世人認識真實、全面的古代中國和現代中國提供了又一個獨特的歷史文化窗口。良渚古城遺址申遺成功,表明了它的突出普遍價值、真實性和完整性在國際上得到了高度肯定,意味著它所代表的中華5000多年文明在國際上得到了廣泛認可,意義重大。

  其次,良渚古城遺址是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的重要陣地。中國目前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中華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與其深厚底蘊還不相匹配。中國要在世界范圍內發揮舉足輕重的影響力,靠的不僅僅是經濟,還要從文化上著力。良渚古城遺址申遺成功,意味著我們又多了一處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陣地,必將對不斷提升中華文化影響力產生積極作用。

  第三,實現了保護和申遺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成功探索。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始終貫穿於良渚古城遺址保護和申遺工作。杭州市、余杭區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在考古研究、遺址管理、社區建設、文化傳播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的“良渚經驗”,取得了良好效果。通過申遺工作,既要發掘、傳承、弘揚我們的古代文明,又要積極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今後我們還將在這方面不斷探索、不斷完善。

  “良渚古城遺址的保護管理任重道遠”

  問:下一步,我們將對良渚古城遺址開展哪些後續保護管理工作?

  答:良渚古城遺址的保護管理任重道遠,不能有絲毫懈怠。

  首先,我們將認真落實第43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決議,妥善解決遺址內的過境交通問題,有效應對未來游客數量增長帶給遺產完整性的潛在威脅,調整完善遺產保護區劃,提升外圍水利工程遺址保護等級,制定風險管理和災害預防規劃文件,繼續推進考古與保護相融合。

  其次,我們將繼續深化良渚古城遺址考古研究工作。關於良渚古城遺址和良渚文化,我們還遠未了解其全部,還有很多課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探索。我們將科學制訂考古工作計劃,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拓展考古發掘范圍,推動跨學科合作,不斷深化考古研究,朝著全面深入揭示良渚古城遺址文化內涵的目標不斷邁進。

  此外,我們還將努力提升良渚古城遺址的展示闡釋水平,在做好遺址保護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多年的考古研究成果,對良渚古城遺址的價值進行更加專業、生動、深入的呈現。在此過程中,將統籌好專業化和大眾化兩個維度,推進考古和學術研究成果的創造性轉化,樹立大遺址保護利用典范、打造文旅融合發展樣板,通過引導發展文化產業、文創產業、民宿經濟等,積極助推遺址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遺址保護贏得更加廣泛的支持和理解,使周邊群眾更加自覺、堅定地參與到遺產保護中來。

  “申遺成功意味著更大的責任和義務”

  問:截至目前,我國已擁有55項世界遺產,是名副其實的世界遺產大國。您如何看待我國近年來申遺工作取得的成績?

  答:我國世界遺產數量世界領先,是由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所決定的。中華文明經歷了5000多年的歷史發展,留下了數量巨大、種類豐富、特征鮮明、分布廣泛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可移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等。

  相對於世界遺產數量,我們更關注的是世界遺產的保護責任與義務。保護和管理好這些珍貴的世界遺產是中國政府作為《世界遺產公約》締約國的庄嚴承諾。《世界遺產公約》和世界遺產委員會決議對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每一項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狀況都必須接受全世界的廣泛關注與監督。

  因此,世界遺產數量的增加,意味著我們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投入更多的精力、物力和人力開展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盡快解決當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法律體系不完備問題,採取科學手段妥善保護遺產本體真實性和完整性,提升展示闡釋水平和遺產保護融入社會發展的程度。

  同時,世界遺產大國地位進一步鞏固,也意味著我國在相關領域要承擔更多的國際責任和義務。今後,我國將進一步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以及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的深度合作,在相關平台上發揮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作用,進一步推廣世界遺產保護理念,也將我們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積累的中國經驗與中國理念,通過各種形式分享給世界同行。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框架下,我國將進一步參與國際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實踐,推進柬埔寨吳哥古跡保護國際行動,援助尼泊爾加德滿都谷地震後文物搶救工作,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在“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加強協調、合作,同時進一步加強與烏茲別克斯坦等絲綢之路沿線國家以及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在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展示闡釋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與世界上一些遺產大國相比,我國在文物保護、法規建設、文物安全、人才培養等方面還有一定差距,需要各部門之間進一步加強交流、溝通與合作,積極吸收國際理念,學習各國成功經驗,不斷加強能力建設,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給我們的珍貴文化遺產,努力成為與世界遺產數量相符的世界遺產強國。(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施雨岑 王思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