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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民宿“星評”新標准正式公布
發布時間:2019-07-22 10:15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19-07-22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准並正式公布旅游行業標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9)(以下簡稱“新標准”),代替《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7)。新標准將旅游民宿等級由金宿、銀宿兩個等級修改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3個等級(由低到高)並明確了劃分條件。新標准更加體現發展新理念,體現文旅融合,同時加強了對衛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健全退出機制。新標准已於7月3日起實施。

  新標准要求,旅游民宿開業1年後可自願申報評定,近1年應未發生相關違法違規事件,同一地點、同一投資經營主體隻能以一個整體申報。評定合格可使用星級標志,有效期3年,期滿後應復核。旅游民宿評定實行退出機制,經營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將取消星級:發生相關違法違規事件﹔出現衛生、消防、安全等責任事故﹔發生重大有效投訴﹔發生私自設置攝像頭侵犯游客隱私等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其他事件﹔日常運營管理達不到或不符合相應星級標准要求。取消後滿3年可重新參評。

  新標准提出,參評民宿應符合治安、消防、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等有關規定與要求,取得當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證照。在安全衛生方面,參評民宿經營場地應無地質災害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隱患﹔易發生危險的區域和設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清晰、醒目,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和管理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應配備必要的防盜、應急、逃生安全設施,確保游客和從業人員人身和財產安全﹔應建立各類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定期演練﹔食品來源、加工、銷售應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要求﹔從業人員應按照要求持健康證上崗。在生態環保方面,參評民宿建設、運營應因地制宜,採取節能減排措施,污水統一截污納管或自行有效處理達標排放。(李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