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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國家藝術基金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解讀
發布時間:2019-03-21 09:01 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2019-03-21

  一、國家藝術基金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和資助范圍是什麼?

  國家藝術基金資助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高舉馬克思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旗幟,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的舞台藝術作品創作﹔堅持與時代同步伐,勇於回答時代課題,深刻反映時代歷史巨變,描繪時代精神圖譜,為時代畫像、為時代立傳、為時代明德的舞台藝術作品創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唱響主旋律,壯大正能量,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表現人民的偉大實踐、時代的進步要求,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為人民喜聞樂見的舞台藝術作品創作﹔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表現當代中國發展進步和當代中國人精彩生活,闡釋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的舞台藝術作品創作﹔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追求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相統一的舞台藝術作品創作。

  藝術基金資助創作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包括: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歌舞劇)、兒童劇、雜技劇、木偶劇、皮影戲、小劇場戲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曲藝(長篇、中篇)和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表演藝術形式。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項目的應是已經完成項目策劃等創作前期工作,且在2019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創作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特別提示,考慮到歌舞劇與音樂劇在藝術形式上有相近性,且創作主要集中在新疆、西藏、廣西、內蒙古、寧夏等少數民族地區,因此,今年將歌舞劇作為音樂劇的民族形式納入了資助范圍。

  藝術基金資助創作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包括:小戲曲、獨幕劇(含戲劇小品)、小歌劇、小舞劇、音樂(含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短篇(含曲藝小品)、木偶、皮影、雜技、魔術等。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項目的應是在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之間完成創作演出,深受人民群眾喜愛的優秀原創小型劇(節)目和作品。

  二、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資助重點是什麼?

  藝術基金將圍繞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的作品創作和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現實題材創作列為年度資助重點,激發愛國之情,強化愛國之志,弘揚偉大民族精神﹔重視和關注中國化的藝術創作和我國傳統表演藝術形式的創新發展,將戲曲、曲藝、民族歌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兒童劇等也列入了年度資助重點。同時,為促進內地(大陸)與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將重點資助與港澳台藝術機構合作開展的作品創作。

  三、大型舞台劇和作品與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的區別是什麼?

  藝術基金資助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與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的區別,從創作進度來看,大型舞台劇和作品是新創作且未進行首演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是已經完成創作演出且經過社會檢驗的。從規模體量來看,大型舞台劇和作品應具備完整的戲劇結構、嚴謹的故事構思、鮮活的人物個性,能夠獨立完成完整演出﹔與大型舞台劇和作品相比,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的演出時間較短,不能獨立安排整場演出。從表現形式來看,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在音樂設計、舞美制作和演員配置等方面相對復雜,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在表演和呈現上更加簡約。

  四、已經完成首演的劇目能夠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嗎?

  申報指南明確規定,申報藝術基金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應是在申報時已經完成項目策劃、劇本創作等前期工作,能夠提供相應佐證材料,並且在2019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作品,即申報開始前未進行首演的作品符合申報要求。

  舞台藝術創作項目重點資助藝術的創作生產,對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更是突出強調了“新創作”,因此,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作品須是完成編、導、音、演、美等核心環節的構思、創作和設計,具備了一定創排基礎,這也體現了藝術基金對創作生產的重視和對新創作作品的“孵化”“助推”作用。考慮到舞台藝術創作生產的集中連續性,以及資助項目評審的周期性,藝術基金並沒有將申報開始後到評審立項簽約結束期間首演的作品列入限報范圍,也就是說在申報期內進行首演的作品可以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但獲得立項資助前完成的演出場次不納入藝術基金規定的演出場次。

  五、復排的傳統劇目和移植其他劇種的劇目能夠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嗎?

  在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時,除新創作劇本之外,還有涉及較多的兩種情況,一是復排傳統劇目,二是改編或移植作品。復排傳統劇目是對已有作品的再加工、再修改、再提高,不屬於藝術基金資助的新創作范圍,因此,復排傳統劇目不符合申報要求﹔改編或移植作品是對已有作品進行再創作,且形成差異較大的不同藝術品種或不同藝術表現形式的作品,因此,改編或移植作品符合申報要求。若申報項目的劇本或劇目為改編、移植作品,申報時須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編權、移植權授權協議書復印件。

  六、哪些劇目可以申報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表演藝術形式項目?

  近幾年來,舞台藝術發展很快,特別是隨著新科技手段的運用,出現了一些新的舞台藝術形式,有些是依托新技術形成的,還有一些是在融合多種已有藝術形式基礎上形成的。雖然其發展時間較短,規律和特色尚未定型,有些甚至目前還難以命名,但是這些藝術形式已經存在,還很受群眾歡迎,有一定的影響。藝術基金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為每種藝術形式找到合適的資助方式,為了支持和鼓勵藝術創新,推動傳統藝術形式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自2015年度開始,增設了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表演藝術形式資助項目。經過五年多來的實踐,這類項目在策劃創意和新技術應用方面都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體現了藝術對創新的要求,評審專家也給予了肯定。

  特別強調的是,創新和融合也應注意遵循基本的藝術規律,尊重現階段的審美接受能力,體現出思想性、藝術性,力求成為能夠經受歷史檢驗的優秀藝術作品。

  七、旅游演藝應申請哪一藝術門類項目?

  成立五年多來,藝術基金資助了一批尊重藝術規律,因地制宜,促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旅游演藝項目。落實進一步促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要求,藝術基金鼓勵結合鮮明地域特色和濃郁文化特征策劃創作旅游演藝項目,使觀眾在享受獨特視覺感觀體驗的同時,獲得藝術熏陶與思想提高。綜合考慮旅游演藝在欣賞對象、呈現形態、審美追求、運作方式等方面特點,其可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中的“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表演藝術形式項目”。

  八、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對項目主體的資質有哪些要求?

  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隻受理機構或單位申報。申報機構或單位應是2016年4月30日前在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的機構或單位。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登記、注冊時間可與改革前連續計算。同時,為進一步規范管理,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藝術機構、單位應提交《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不需要提交。為體現政府轉變職能的要求,性質為機關法人的機構、單位不能作為項目主體申報藝術基金項目。

  九、申報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對外請主創人員有哪些要求?

  2017年,藝術基金在總結申報評審、實施監督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引導藝術機構、單位規范運作,培養鍛煉人才隊伍,明確提出了“申報項目的編劇、導演、音樂、主演、舞美等主創人員應以本省(區、市)創作人才為主,且外請主創人員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人”的限制條件。藝術基金將延續此項規定,尤其不主張外請主演,以利於本地創演人才的成長和成本控制。

  十、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資助資金是怎麼確定的?

  我國是幅員遼闊的大國,各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水平不平衡,創作生產能力和藝術生產成本有差異。藝術基金的資助對象既要面向全國,又要兼顧到不同的藝術門類。為科學合理地確定資助資金額度,藝術基金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經反復測算,按藝術門類分別確定了資助額度。這個資助額度是一個基本的資助額度,體現了藝術基金資助的公益性,既能夠保證藝術品質,又避免不切實際的奢華浪費現象。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是同一藝術門類,因主題、題材和項目主體資源條件的不同,項目實施成本也存在一定差異。如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評審時,專家會綜合考察項目經費預算開支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按照最高資助額度的70%、85%、100%確定三個檔次,提出資助資金意見。藝術基金鼓勵建立多元化的資助體系,項目主體可以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經費彌補不足的部分。

  十一、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經費預算應該怎麼編制?

  科學合理地編制經費預算是執行好項目的重要保障,項目主體應科學安排實施計劃,合理配置資源,避免盲目追求大制作、豪華包裝、拼陣容規模的現象。申報指南對於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經費支出有引導性要求,“對立項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將先期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50%,作為創作生產的啟動經費,主要資助劇本、音樂、編導、舞美設計等創作核心環節﹔經中期監督合格且首演後,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30%﹔完成規定演出場次並驗收合格後,撥付剩余20%的資助資金。”

  總結五年多來申報評審、實施監督工作經驗,有些項目主體列支主創人員費用和演出費用等佔比較高。藝術基金是資助藝術創作和藝術活動的公益性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不斷總結項目經費開支規律,嚴格把控資助資金使用。為避免高成本、大制作,管理中心在信息系統中對經費預算的每一項開支作出了明確上限設定,進一步幫助藝術機構、單位樹立成本意識,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十二、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對於演出的場次有怎樣的要求?

  針對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對不同藝術門類提出不同的演出場次要求,是為了檢驗創作成果、收集修改提升的意見,實現“改中演”“演中改”。這裡的演出場次要求與傳播交流推廣巡演項目有所不同,項目主體應把精力和資源聚焦於劇目創作和修改完善上,因而演出可以在自有劇場完成,也可以通過巡演完成。

  十三、對曲藝長篇、中篇作品創作資助項目演出場次的界定?

  自2017年起,藝術基金相繼把曲藝長篇和曲藝中篇納入了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資助范圍,資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完成演出場次不少於40場。曲藝中篇須按申報指南要求,完成相應演出場次。考慮到曲藝長篇的演出規律和演出時長等,除現場演出外,也可通過錄制完整音像節目的方式組織實施,並作為結項驗收材料。

  十四、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作品,必須是項目主體組織創作的作品嗎?

  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作品,須是項目主體在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之間原創且已經完成創作演出的作品,不能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申報時須提供有影響力的完整演出視頻。

  十五、申報什麼題材內容的項目需要提交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審讀意見?

  申報指南明確規定,“申報凡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涉及中國共產黨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決策過程的題材或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內容的項目,須提供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審讀意見。”重大革命歷史題材和較多涉及民族宗教內容的項目,具有嚴肅性和突出的社會價值,社會影響面大,群眾關注度高,在創作上要特別慎重,嚴格把關。同時,也提醒項目主體要注意區分較多涉及民族宗教內容和運用民族藝術表現形式。前者是指題材、內容,後者是指藝術形式,不要混淆在一起。

  十六、申報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對知識產權有哪些要求?

  舞台藝術作品具備與生俱來的知識產權屬性,賦予了創作者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等人身權,以及復制權、表演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財產權。藝術基金也將保護知識產權作為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要求項目主體應對申報項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識產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項目主體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在項目申報或實施過程中,項目主體與第三方之間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或爭議,應由項目主體與第三方之間依法、依規自行解決,藝術基金不承擔甄別、判斷、裁定的責任或義務。項目主體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藝術基金相關制度處理糾紛,不得通過互聯網或自媒體等大眾媒介渲染炒作,引發不良影響。對經司法機關和相關行政部門認定的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項目,管理中心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並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採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資金、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項目主體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並依法追究相關機構或單位責任。

  十七、正在承擔國家藝術基金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主體還能申報2020年度資助項目嗎?

  針對不同年度資助項目實施進度,2019年度立項資助項目正在實施過程中,項目主體申報不受限制,可綜合衡量本機構、單位開展創作生產、組織藝術活動的能力水平,策劃申報項目。對於往年獲得藝術基金立項資助的項目主體,資助項目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結項驗收的,原則上不能再申報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可以申報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養項目。

  十八、申報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受理審核標准是什麼?

  藝術基金在項目評審開始前,會對申報項目進行集中審核。項目審核不涉及項目內容優良等級評價,具體內容包括:申報資格審核、底線審核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審核。

  申報資格審核是對項目主體成立年限、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有效期,以及項目主體名稱與組織機構代碼證名稱(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是否一致等內容的審核。

  底線審核是對申報項目是否堅持正確政治導向,是否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是否合乎國家民族宗教政策,是否有違公序良俗等內容的把關。

  申報材料完整性審核是檢查項目主體是否按照申報指南和申報表要求准確、完整地提交了相應材料。例如,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須提交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演出視頻﹔申報合唱、歌曲資助項目的,在此基礎上還需要提交作品歌詞和完整樂譜。在申報項目時要認真閱讀申報指南和申報表,按照相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不符合相關規定和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項目不能參加評審。

  十九、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評審程序是怎樣的?

  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通過專家評審產生,要求評審專家始終堅持正確導向,堅持嚴格的評審標准,重點對項目策劃創意、前期准備情況、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項目主體能力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察。

  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評審分為初評和復評兩個階段。初評為網絡評審,參評項目依據藝術門類分地域合並編組,專家和參評項目的匹配遵循“地域回避、單位回避、項目負責人和聯系人回避、項目主創人員回避和近親屬回避”等原則,由信息系統按照專業從專家庫中結構化地抽取評審專家。評審專家在規定時間,通過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管理系統,審閱項目主體提交的項目材料,依據自己的專業判斷,對參評項目給出順序排名。信息系統自動統計專家排序,綜合排序靠前的項目進入復評。

  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復評採取會議評審的方式。管理中心遵循“參評單位法人回避、項目負責人和聯系人回避、項目主創人員回避、文化和旅游廳(局)相關領導回避、近親屬回避”等原則,通過信息系統抽取不同業務類型的專家組成評審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要進行現場答辯,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要審聽、審看完整的音視頻文件,答辯和審聽、審看結束後,評審專家在集中討論的基礎上,依據自己的判斷獨立給出參評項目排序,再由信息系統匯總排序結果,各評審組按照基本相同的比例確定擬資助一般項目[含一般(地區)項目],經報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審定,報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備案後向社會公示、公告。

  二十、藝術基金為什麼在一般項目中增設一般(地區)項目?

  針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圍繞解決文藝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藝術基金在年度“一般項目”中增設年度“一般(地區)項目”。重點針對列入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列入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的省份、地區的項目給予適度扶持。

  “一般(地區)項目”的評審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競爭擇優、統籌兼顧”原則,與年度“一般項目”按照相同要求申報,履行相同的評審程序。在通過初評進入復評的項目中,根據專家綜合排序結果,結合“一般(地區)項目”資助范圍,從接近“一般項目”立項線的項目中,擇優評選確定。“一般(地區)項目”資助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年度“一般項目”總量的5%,資助額度與“一般項目”一致。

  二十一、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在獲得立項資助後能夠變更主創人員嗎?

  依據《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和《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對主創人員數量較多的顛覆性變更不予支持,如需變更個別項目主創人員,須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理由,及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意見,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變更。

  二十二、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在獲得立項資助後必須對申報作品進行修改提高嗎?

  藝術基金對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的資助是具有選優拔萃性質的事後資助,目的是支持藝術機構、單位特別是基層文藝院團創作出更多生活氣息濃郁、時代精神飽滿、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資助資金主要用於作品的修改提高和傳播交流。對於那些已經完成創作演出,並且受到廣泛好評的作品,可在獲得立項資助後,將資助資金用於資助作品的演出、錄制、出版等傳播交流推廣活動。

  二十三、對獲得立項的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藝術基金還有後續支持措施嗎?

  藝術基金將從驗收合格的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中,組織專家擇優評審出滾動資助項目。對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滾動資助項目,鼓勵項目主體繼續按照“聚焦於改、以改為主”的工作重心,不斷打磨提高,努力攀登藝術“高峰”﹔對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滾動資助項目,採取“間接滾動資助”等方式,協調相關機構組織策劃展演等推廣宣傳活動。

  二十四、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在獲得立項資助後能夠申請延期結項嗎?

  藝術基金對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設定了一年的實施周期,是考慮一般情況和工作年度性作出的原則安排,並非呆板的、僵化的、一成不變的硬性要求。申報指南中明確注明,資助項目如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結項驗收,需要延期完成,須於2020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說明理由,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資助項目申請延期實施不得超過兩次,延長實施周期累計不得超過一年。

  二十五、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採取什麼方式結項驗收?

  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工作遵循“目標—效果”原則,尊重藝術規律,堅持內容監督和經費監督相結合,把好“導向關”“質量關”和“財務關”。對立項資助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項目,藝術基金分別在立項簽約、中期監督合格首演後,以及結項驗收三個階段,按照50%、30%、20%分批撥付資助資金。中期監督在項目首演前開展,管理中心將直接組織或委托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監督專家對資助項目進行內部演出監督,圍繞資助項目的政治導向、項目質量、修改意見進行交流研討,填寫《中期監督專家意見表》,中期監督合格方可進行首演,首演後繼續撥付資助資金。同時,管理中心也將採取集中巡查的監督方式,集中聽取、檢查各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確保內容導向正確,藝術質量上乘,經費使用規范。對立項資助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分別在立項簽約和結項驗收兩個階段,按照70%、30%分批撥付資助資金。

  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實行結項驗收制度,管理中心組織結項驗收專家組,依據《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和《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對資助項目成果進行結項驗收。

  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項目主體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中心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結項驗收表》、項目經費第三方審計報告、完整演出視頻、媒體評價材料、觀眾評價材料、演出場次證明等結項材料。結項驗收時,專家將從劇目和作品創作排演是否達到藝術基金立項資助的目標﹔演出場次是否達到申報指南的要求﹔演出質量是否得到保證﹔參加重要演出活動及獲獎情況﹔是否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及管理中心相關財務制度等方面作出能否通過結項驗收的決定。管理中心還將逐步建立項目主體信譽、能力評價體系,為後續的項目申報和立項評審提供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