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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文化多样性的鲜明体现,也是确立民族个性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在中央的关心和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新疆实际,从保护、传承、发展、利用等方面,全面加大工作力度,不仅使我区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原生地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而且推动我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目前,我区有3个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70项(另扩展项目8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185项;地(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535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2480项。47人被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360人。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融入当代、融入民众、融入生活,自治区文化厅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的活动。近年来,各地在“文化遗产日”期间,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展览、研讨会和培训班。自治区连续两年在全疆范围内举办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大展赛。全疆各地各民族的传统技艺和美术类作品汇集到乌鲁木齐展出,并现场展示绝技,受到首府各界的好评和喜爱。通过现场展示和媒体的宣传报道,使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大幅提升起到很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各地还积极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举办与旅游、经贸相结合的展销会,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推向市场,许多地方在当地文化、旅游、妇联等部门的组织下,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展销会。如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阜康市等地,将展览、销售与评奖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方式和保护渠道。阿勒泰市、、博湖县等地建立了较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不仅展示当地有代表性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产品,并在馆内由传承人现场展示技艺,设有展品专柜进行销售,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动静结合的方式呈献给群众,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性保护中取得的重大成果。 努力开辟和扩大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的空间,对于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项目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喀什地区疏附县在吾克萨克村建立了国家级传承人热合曼?阿布都拉名下的维吾尔族乐器制作传习所;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加依村建立了维吾尔族乐器制作基地;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建立了维吾尔族传统小刀厂;伊犁州建立了集研究、培训、制作、销售哈萨克族传统服饰为一体的塔斯布拉克民族服装厂。一些地方不仅在县当地名胜景观处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而且向农村乡镇延伸。如布尔津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藏品较多的有条件的家庭,经当地文化部门认可后,正式挂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展示馆。一方面展示自己的手工技艺,另一方面也推销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从而调动了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的参与的积极性。这些经过各级政府推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民间艺人制作的产品工艺精良,深受群众喜爱,远销国内外。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创造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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