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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非遗保护工作概况
时间:2012-02-06 编辑:全悦

  宁夏回族自治区现有10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甘肃、青海联合申报的“花儿”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两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54项,其中以回族为传承主体的项目有24项。我区市一级现有名录185项,县级名录共有282项,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合理、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我区在保护工作的实践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文化部门对国家级项目的保护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切实做法。根据我区国家级项目的资源分布特点、生存和濒危状况等,首先针对国家级项目实施“绿芽计划”,即: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依托他们的居住地设立固定的传承空间在周围民众中开展技艺传习,修复项目在民间的“自然传承”链条;用民间艺人进学校、编写乡土艺术教材进课堂的方式,开展教育传承;用规定文化馆(站)工作职责的方式,规范和强化 “保护性传承”;用引导和支持民间个人、企业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式,扶植和鼓励生产性保护行为。通过在项目流传地设立传承点(基地)的方式,实现对项目不同层次的保护。截止2011年底,文化厅已在全区挂牌设立乡间自然传承点、教育传承基地、综合性传承保护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孵化基地共39处。

  二是社会各相关方面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使我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存环境得到改善,活态传承得以较好延续。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各方面力量都纷纷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回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为重大文化活动和各类展会的主角,凸显了我区文化资源特色和回族自治区的文化形象。

  三是在项目的生产性保护方面,自治区名录项目中,可以生产性方式保护的项目有 20多项。民间剪纸、刺绣等20多项传统手工技艺引入镇北堡西部影视城等景区展示、销售;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使回族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保护落到了实处。连续几年举办的回族服饰设计大赛和展演,逐步推进着我区回族服饰的设计、生产走上产业化的轨道。“中国宁夏贺兰石(砚)设计创意大赛”为国家级名录项目“贺兰石砚制作技艺的传承保护方式做了很好的探索。杨氏泥塑、二毛皮制作技艺、盐池手工地毯等项目在流传地一直延续一定规模的手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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