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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抓住民族特色 探索生产保护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85%,民族自治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55.4%,每个民族因不同的历史原因形成了各自具有鲜明特点的民族习俗,构成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全省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3项,省级名录440项,市州地级名录822项,县级名录3438项。有国家级传承人46名,省级传承人198名,这些名录都具有鲜明的民族、地方特色,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 一、工作概述 近几年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文化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认真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保护工作原则,开拓进取、科学谋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机构建设逐步完善;四级名录体系健全;省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法制建设成效明显;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参加、举办国内外的大型展示、展演、展览等活动频繁;理论研究成果突出,开通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二、生产性保护措施 (一)政府重视,措施得力 贵州省紧紧抓住民族特色,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发展。《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提出了“实施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具体意见。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积极出台措施,提供低息、贴息贷款,免费提供场地,以传承人为主,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在确保传统技艺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创新,让更多的非遗产品融入社会、融于生活等等。 (二)抓住特色,树立典型 在文化部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的精神指导下,我省随即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下发文件,规定申报条件,提出工作要求。为树立典型,积极开展了调研,调查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于2011年底公布了首批1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三、生产性保护成果 贵州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种类繁多,特色鲜明,技艺精湛,民族风格独特。苗族银饰、苗族刺绣、水族马尾绣、玉屏箫笛、大方漆器、黄平泥哨、安顺蜡染等在外界影响很大,深受群众喜爱。这些民族手工艺品成为当地旅游热销产品,当地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很高,生产销售的企业几年来逐步增多。如三都水族自治县以公司加农户的形式成立了以水族马尾绣为主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凤之羽民族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带动当地农户近2000人,公司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传承活动,从农户手中收购绣品,进行包装销售,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正确引导,在确保传统工艺保护传承的同时,又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农民人均月收入增加800-1000元,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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