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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非遗生产性保护实践及成果材料
时间:2012-02-06 编辑:全悦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吉林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其中朝鲜族农乐舞、长白山满族剪纸、满族说部、东北二人转、长白山森林号子、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马头琴音乐、朝鲜族洞箫音乐、满族珍珠球、东北大鼓、查干淖尔冬捕习俗、长白山采参习俗、黄龙戏等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日益增强。当前,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逐步建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日趋完善,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3个,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00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5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逐步展开;结合“文化遗产日”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更加丰富。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我省积极鼓励和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生产性保护,在做好抢救与保护的前提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互动,以保护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我省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的方式、方法,对生产性项目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并取得明显成效。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有100多个,主要集中在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美术等类别,其中,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马头琴制作技艺、郭丽传统手工艺布鞋、通化松花砚雕刻技艺、东丰农民画等项目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受到世界观众的好评,现已出口到韩国、朝鲜、香港等国家及地区。“中国马头琴之乡”的郭尔罗斯民族乐器厂设计制作的奥运马头琴于2008年7月被国家奥组委珍藏。郭丽传统手工艺布鞋项目保护单位长春市紫玉木兰工艺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出口创汇逾700万美元、连锁加盟店100多家的规模文化企业,并为3000余名下岗人员创造了再就业机会,为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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