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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时间:2012-02-06 编辑:全悦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底蕴深厚,是全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宝贵财富,是优秀民族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文化部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内蒙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区各地都相续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在开展全区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已建立了六级名录体系,目前我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3项,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99项,有国家级传承人25人,自治区级传承人323人。蒙古族长调民歌和呼麦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自治区政府公布了1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在保护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加大了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的力度,扩大了我区民族文化对外影响,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深入人心。这些成绩的取得对于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生产性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得到了我区各级各地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将相关内容列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二是在普查工作中对适合生产性保护的项目加大田野调查力度,重点调查了99个传统美术项目,298个传统技艺项目和26个传统医药项目,采访相关传承人近千人;三是着力重点项目,带动整体进步。蒙古族服饰是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之一,我区对该项目进行了深入的田野调查和研讨,命名了一批传承人、收藏家、保护机构和表演团队,确定了30个传统部落的各类服饰样式,复原了其中的106套服装和34套头饰;四是加大宣传展示力度。充分利用2008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草原文化节、亚洲艺术节等契机,组织和推荐传承人参与展览展示,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和推动生产性保护的措施和成果。

  通过有效的生产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逐渐融入现代人的生活,很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在现代人的生产和生活中产生新的价值和发挥新的作用。如:在出席重要活动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穿着蒙古族服饰;蒙医药在现代社会中仍然为很多患者解决了病痛;二人台的演出在人口仅30多万的土默特右旗一年能够产生上千万元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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