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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投入3000万元支持基层文物保护
时间:2009-11-04 编辑:马思伟

  10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改善江西文物保护条件,发展繁荣江西省文物事业,今年省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改善基层文物保护单位与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改进全省文物保存环境,保障文物安全和完整。
  据了解,全省现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13个,珍藏了大量的文物藏品。但大多数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保护条件较差,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保管条件简陋,技术保护手段落后等。这种状况严重威胁文物的寿命和安全,迫切需要得到改善。为此,从2008年起江西省财政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并安排2000万元用于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初步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存的突出问题,改善江西文物保护条件。

  今年,省级财政在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方面安排的专项资金新增1000万元,总量达到3000万元,重点支持两方面的文物保护工作:一是用于维护和抢救县级以上基层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改造和完善县级博物馆文物储存保管条件、配置安防设施等,在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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