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站内搜索:
吉林:文化专项资金增至每年3000万元
时间:2010-07-05 编辑:马思伟
  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吉林省今年继续加大对文化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过去的每年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

  同时,吉林省还新设2000万元文化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文化产业项目。此外,吉林省还积极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对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文化企业,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吉林省长春市、通化市等地,也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长春市从今年开始,每年设立500万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帮助当地文化企业解决资金瓶颈;而通化市则与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达成合作意向,设立总额10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由市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扶持资金贴息,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据介绍,吉林省下一步将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数字传输、网络服务、文化博览、艺术培训等十大重点产业,力争在“十二五”时期,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成为吉林省国民经济的新支柱产业。

网站说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版网站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网站管理:文化部信息中心 邮编:100020
ICP备案:京ICP备05083456号 电话:86-10-598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