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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将创建90个公共文化示范区
时间:2012-03-02 编辑:全悦
    法制日报北京3月1日讯 记者胡建辉 30位主管市长或宣传部长参加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近日在京举办。
  据悉,2011年,文化部与财政部联合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计划以地级市为单位,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创建90个左右示范区,覆盖、带动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县,以此为抓手,整体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上半年,第一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47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获得创建资格。本次研讨班将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讲解督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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