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站内搜索: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化馆:提供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时间:2012-02-27 编辑:全悦

“天山放歌行”——乌鲁木齐市唱响民族团结群众歌咏展演比赛

“百日广场文化”系列活动

    作为古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东西方文化交融的前哨阵地,自古以来,乌鲁木齐这座城市的血液中就流淌着和谐、包容、开放、团结的因子。得益于深厚的文化底蕴,乌鲁木齐市文化馆秉承各民族的优秀传统,吸收各种文化的神韵精髓,并紧随时代步伐,发挥自身优势,以独具特色的方式,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服务广大市民,在体现了自身价值的同时,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1年,在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中,乌鲁木齐市文化馆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前身为成立于1935年9月的新疆省立民众教育馆,1956年定名为乌鲁木齐市文化馆。目前的馆舍建于1986年,总面积5000平方米。各业务门类设置齐全,分为四部两室,即文艺部、美术部、理论研究策划部、培训部、行政办公室和阅览室。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重大节庆日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组织群众开展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业余文化团队,牵头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辅导本市各区县文化馆、文化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等。 
    2011年初,文化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乌鲁木齐市文化馆积极部署,迅速落实,5月1日起,每周7天对外开放。免费开放了美术展厅、图书阅览室、排练厅、声乐教室、美术教室、多功能厅及配套的设施设备,提供的免费辅导项目有民族舞蹈、合唱、少儿舞蹈、声乐、书法、绘画、健身、器乐等,并免费为馆办艺术团、合唱团、乐队提供排练场地及艺术指导。截至2011年11月,文化馆已举办民族舞蹈、排舞、书法、少儿绘画等公益性辅导班20多期,累计培训600余人;为拓展公益文化服务覆盖面,帮扶困难弱势群体,在两所希望小学建立了艺术辅导基地,由馆内业务干部常年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艺术培训;图书阅览室自免费开放以来,月均接待读者上千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乌鲁木齐市文化馆每年都举办各类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其中,乌鲁木齐市中老年艺术节已经连续举办10届,规模影响不断扩大,2011年的第10届中老年艺术节赛事规模涵盖全市所有区县,报名参赛人数达1.2万多人,参赛队伍达550余支;“百日广场文化”系列活动以市区内人员密集的公园为依托,通过“百姓大舞台”给民间的业余文艺爱好者们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每年举办演出20多场,观众超过1.5万人次;“欢乐社区”活动发挥20多个馆办业余文艺队伍的作用,并整合全市群众文化资源,深入街道、社区、厂矿、军营,走进千家万户,每年开展各类文艺演出40余场,观众达5万余人次。此外,文化馆承办了两届“天山放歌行”——乌鲁木齐市唱响民族团结群众歌咏展演比赛,承办了两届乌鲁木齐市机关干部才艺大赛,这些活动为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0年,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的热心关怀下,市文化馆馆舍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和改造。2011年初,主体部分1至4层的改造工程基本竣工,曾一度出租用作商业用途的一楼大厅被改造成美术展厅。展厅开放近一年来,先后承办了各类展览20余次,内容涵盖了书法、绘画、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等项目,赢得了广大市民的交口称赞。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近年来牵头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已有17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名录,1项列入国家级名录。为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文化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传习和展演活动,充分展示了多民族地区多元文化交融的独特魅力。

网站说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旧版网站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网站管理:文化部信息中心 邮编:100020
ICP备案:京ICP备05083456号 电话:86-10-598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