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最新反馈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3.6%(未扣除价格因素影响,下同),比我省GDP增速(扣除价格因素)高5.6个百分点,比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高2.6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4%,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比全国比重提高幅度快0.05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文化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407.9亿元,比上年增长7.3%;文化批零业232.9亿元,增长5.9%;文化服务业840.1亿元,增长28.9%,文化服务业增速远远高于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从占全省比重看,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56.7%,比上年下降3.4个百分点;
文化批零业占9.4%,下降0.7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占33.9%,提高4.1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发展迅速,占比逐渐提高,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的速度不断加快。
分地区看,总量方面,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200亿元的有3个市,分别是青岛(557.3亿元)、烟台(255.7亿元)和潍坊市(216.5亿元),3市总量占全省的41.5%。增速方面,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的有7个市,分别是日照(59.2%)、烟台(39.9%)、莱芜(26.7%)、淄博(19.2%)、菏泽(17.7%)、聊城(16.8%)和青岛市(14.8%),分别比全省高45.6个、26.3个、13.1个、5.6个、4.1个、3.2个和1.2个百分点。占GDP比重方面,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成为本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只有青岛市,其他市距离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占GDP比重提高幅度方面,高于全省的有8个市,分别是烟台(0.92个百分点)、日照(0.78个百分点)、莱芜(0.69个百分点)、淄博(0.58个百分点)、青岛(0.41个百分点)、菏泽(0.37个百分点)、聊城(0.34个百分点)和东营市(0.29个百分点),分别比全省高0.66个、0.52个、0.43个、0.32个、0.15个、0.11个、0.08个和0.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