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舞台艺术创作团队里青年人才占比少、缺乏锻炼机会的情况极为普遍,成为阻碍后备力量成长的一大因素。为破解上述瓶颈,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通过更多艺术实践,提升综合素养、创作能力和艺术水平,“山东省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创作项目”近期启动,《扶持办法》为配套文件。
《扶持办法》明确,“青年人才”是指山东省舞台艺术领域中,从事剧本(脚本)创作、导演(编导)、作曲(唱腔设计)、舞美(灯光、服装、化妆造型)设计、表演(限主演)等工作的4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组成创作团队申报项目时,主创人员应以山东省青年人才为主,且45岁以下人员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申报项目范围包括大型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等60分钟以上的大戏,或小型戏曲、独幕剧、小歌剧等20分钟以上的“小戏”。
《扶持办法》指出,凡经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批准备案、拥有稳定演艺队伍和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艺术创作机构均可申报,包括艺术院团、文化馆、艺术院校以及有相应制作能力的演出公司等。项目扶持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个。其中大戏不超过两个,每个不超过50万元;小戏不超过8个,每个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文艺单位和青年人才可以连续申报、多次扶持,但有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扶持办法》强调,扶持项目应为原创作品,或由小说、影视剧等其他文艺样式改编创作的作品,不包括对其他剧种的一般性移植。项目资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作品创作制作、排练演出等直接支出,不得用于发放演职人员补贴、设备设施购置。除个别特邀主创人员外,项目团队不得领取创作劳务。
《扶持办法》在山东省舞台艺术领域引起强烈反响。菏泽市成武县四平调剧团演员戴雪华说,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基层院团的年轻人需要“熬资历”,等老演员退休才能崭露头角。《扶持办法》为青年人才提供了更多在舞台上展示的机会。山东省吕剧院院长蒋庆鹏认为,《扶持办法》为有志于在戏曲舞台奋斗的青年人才撑腰鼓劲,有助于培养推出更多高水平艺术人才。
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文化厅近期将汇总全省青年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表演、艺术评论等艺术工作者信息,建立“全省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名录”,支持青年创作人员密切联系、加强沟通、深化合作。同时,不定期举办青年艺术人才座谈会、研讨会、集体采风及其他学习交流活动,加强青年人才沟通联络,形成青年人才聚合效应。
近几年,山东高度重视舞台艺术人才的培养。山东文化部门先后组织多期戏曲音乐、地方戏表演、舞美设计等高研班,为舞台艺术人才提供技艺再提高的机会。山东还推出舞台艺术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山东省舞台艺术英才培育工程”。根据工程实施方案,所有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的演职员,山东将进行配套奖励,相关资金由省财政每年定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