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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召开公共文化服务办法立法座谈会
时间:2021-06-18| 编辑:|【

    12月6日,威海市召开《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草案)》立法座谈会,威海市法制办、文广新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规划局、团市委、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办法(草案)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征求了与会单位对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是政府为公民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而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央明确提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省、市也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对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服务标准不统一、经费保障不足、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为解决突出问题,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制定《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政府2016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市文广新局年初对《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的起草开展了前期调研,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搜集分析,对起草原则与方针的确定展开初步论证。4月和6月,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相关专家及基层文化工作者代表,对起草思路与制度安排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与论证。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草案初稿,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后,又根据征集意见对草案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草案送审稿。市法制办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对送审稿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草案)》。《办法(草案)》坚持将借鉴外地经验与威海地方特色相结合,保障和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定了政府职责、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开放的要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队伍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及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绩效评估、法律责任等。《威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将是我省首个公共文化服务法规性文件,它的出台有利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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