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艺术评比。组织我市申报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43项,音乐剧《不一样的焰火》、小戏《嫂子》、独幕剧《三个和尚》等7个项目成功入围,争取扶持资金720万元,申报数量、入选项目、争取资金均居全省首位,并首次实现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四大类项目全覆盖。山东梆子《仇亲》和戏曲剧本《一座塔》《正德夫人》入选山东省地方戏保护扶持工程。指导开展主题性群众文艺创作活动,向省文化厅推荐《在夕阳中怒放》等4部优秀新创作品。
大力开拓演出市场。京剧《邓恩铭》参加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应邀赴邓恩铭故乡贵州荔波演出;吕剧《逼婚记》赴东北三省巡演;儿童剧《戴“星星”的孩子》在全国多地演出百余场,并参加了第七届中国儿童戏剧节等展演活动;创新融合剧《孔子说?说孔子》运用多种艺术形式,创新舞台表现手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先后在济南、曲阜等地演出近百场,深受观众和专家欢迎。截至目前,市属6家艺术院团完成国内各类演出1200余场,实现经营收入935万元。
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做好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戏曲进校园工程。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济南市购买公益性指令性文艺演出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属艺术院团完成公益性演出,综合考虑演出规模及在演出环节发生的食宿、交通运输等成本因素,给予每场1.2万元至1.5万元的演出补助。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节庆活动确定并组织实施的指令性演出,参照排练演出时间、参与阵容、节目数量等因素折合演出场次,每场给予2万元补助。完成2017年度舞台艺术创作生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确定对新创京剧《大舜》、杂技剧《印象泉城》、吕剧《正德夫人》等13个项目立项扶持8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