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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加快实施乡村振兴工程,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时间:2021-06-18| 编辑:杨倩|【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菏泽采取七项措施,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一是加快推动“乡村记忆”工程建设与保护。根据省委宣传部、文物局等九部委《关于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的通知》要求,菏泽市文物局系统梳理全市乡村文化遗产家底,依托传统古村落、古民居、非物质文化丰富的村落等建设乡村记忆工程,组织申报第一批乡村记忆工程37处,第二批乡村记忆工程45处。12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一批“乡村记忆”工程。积极争取省级经费扶持,邀请有资质的公司编制完成了这12处乡村记忆工程的保护与规划方案,争取保护项目9个,补助资金742万元,列入计划项目3个。

  二是加快推动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截止目前,菏泽市共建成乡村记忆博物馆35处,大部分已实行免费开放,并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好评。

  三是加快推进非遗立法工作。《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菏泽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四是加快推进非遗传承体系建设。10人新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2人新入选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至此,菏泽市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总数达22人,省级非遗传承人总数达73人,继续保持全省第一位的排名。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新公布52个市级非遗项目,市级项目总数达到293项。推荐谷爱春、冀梅霞、好强、王保祥等共计57名传承人参加大运河文化带省市戏曲非遗传承人研修班、陶瓷烧制技艺培训班、黑陶制作技艺培训班、织锦技艺传承与创新设计研修班、木雕培训班、陶艺制作技艺培训班、石雕制作技艺培训班等培训活动。

  五是加快推进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程。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部署,推进菏泽市将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打造成为国家级实验区。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与旅游研究所编制形成《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评审稿)》。

  六是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全面铺开。在非遗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除地方戏曲展演外,全市上下共计组织专题活动43个,活动场次300余场,观众达40多万余人次;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9日)期间组织市直、各县区开展非遗展示展览活动,开展各类专题活动34项,参与观众20多万人次。

  七是加快推进非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成武县历史文化展览馆入选县级示范点,巨野县麟州民俗博物馆历史文化展等4个场馆入选乡镇示范点,东明县南华庄子观等5个场馆入选村居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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