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业态对迷你歌咏亭采取告知性备案管理方式
发布时间:2017-07-26 15:52:12

[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为适应新业态的管理需要,并降低企业的负担,《通知》并没有完全照搬《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歌舞娱乐场所实施的许可证管理方式,而是要求平台运营企业将歌咏亭放置地等信息报文化部备案,由文化部将上述备案信息向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派发每个迷你歌咏亭的信息。这样的管理方式,既不需要企业到每个迷你歌咏亭设置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便于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本辖区迷你歌咏亭的数量和信息,及时将其纳入管理视线。我们还考虑到市场上还有少数没有统一运营平台的迷你歌咏亭,《通知》针对这些迷你歌咏亭的个体经营者,也允许其到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