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
    解读《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直播时间: 2017-07-26 14:30:00  -- 2017-07-25 15:30:59
直播嘉宾: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主持人:喻剑南 ,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马峰
直播图片 更多>>
2017年7月26日下午2:30,文化部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图为办公厅副主任、主持人喻剑南。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杨倩 摄。

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主持人喻剑南

2017年7月26日下午2:30,文化部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图为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杨倩 摄。

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

2017年7月26日下午2:30,文化部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图为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杨倩 摄。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

2017年7月26日下午2:30,文化部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图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杨倩 摄。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2017年7月26日下午2:30,文化部召开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解读《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图为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杨倩 摄。

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

文字实录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主持人 喻剑南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来参加文化部的新闻发布会。今天专题解读两个最近出台的跟大家密切相关的文件,一个是《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另一个是《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马峰副司长向各位朋友解读相关的文件,回应大家的关切,下面直奔主题,请马峰副司长给大家介绍两个文件的相关情况。 [07-26 14:35]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文化市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日,文化部制定印发了两份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一份是《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另外一份是《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两份文件虽然只是针对行业某些领域或具体问题的规范性通知,但也体现了当前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些理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文化市场某个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措施,防止个别问题蔓延成全局问题,少数企业的问题蔓延成行业问题。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的文件上。二是及时关注新兴业态,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通过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文件上。接下来,我从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这两份文件的有关情况。 [07-26 14:44]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的有关情况。一、起草背景及经过。近年来,我国演出市场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一些营业性演出在票务经营方面还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比如2015年韩国团体EXO上海演出涉嫌虚假宣传、2016年韩国团体BIGBANG巡演“黄牛”炒票、2016年王菲“幻乐一场”演出票价炒作等。这些问题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社会对此高度关注。 [07-26 14:44]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活动,文化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已经起草了《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征求行业协会和部分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网络票务经营平台企业、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剧场等演出票务市场相关单位的意见。文化部对各方面意见做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并就主要管理政策取得一致。在实践层面,上海市文广局对今年6月10日的一场演唱会开展票务监管,试用通知的部分规定,如实名制购票、最低公开售票数量、明确互联网平台义务、约谈机制等,有效防止了炒票等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07-26 14:46]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一)强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2011年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11〕56号),要求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代理、预订、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次印发的文件再次强调了相关资质要求,并针对“黄牛”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演出门票炒作和销售问题,将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纳入管理,并明确了平台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07-26 14:49]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这两年出现的部分演出商将热门演出门票打包给“黄牛”售卖,公众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门票的问题,《通知》要求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70%这个比例是我们在征求演出企业的意见后确定的。针对个别演出商将拼盘演出作为某明星个人演唱会进行宣传,引诱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演出票问题,《通知》要求销售演出门票时,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07-26 14:51]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三)加强对重点演出的监管。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少数热门的演唱会等容易引发捂票囤票炒票、一票难求等问题。《通知》对社会关注度高、票务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管理做了重点安排,指导地方文化行政部门采取有关预防与处置措施,如对有违规苗头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探索演出门票实名制管理。 [07-26 14:52]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近年来票务市场乱象难以得到有效处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文化行政部门自身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执法依据。《通知》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票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提供了处罚依据。同时,《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对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的监管合力,以有效遏制当前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07-26 14:53]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上面是我对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管理政策文件的介绍。接下来,再向大家介绍一下《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相关情况,也是两方面内容。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2016年下半年以来,迷你歌咏亭市场快速发展,迅速遍及全国各大商场、影院、飞机场、高铁站等场所,并正向社区、企业、乡镇等地纷纷布局。据行业估算,截至目前向市场投放的迷你歌咏亭数量已超过3万台。 [07-26 14:54]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迷你歌咏亭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行业定位和管理问题。迷你歌咏亭作为新型业态,既具备传统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功能,但其设置及经营模式又不同于传统歌舞娱乐场所,这给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提出了管理难题。如果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迷你歌咏亭套用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方式,迷你歌咏亭基本达不到法规对歌舞娱乐场所的要求,经营者难以取得相关许可;如果不将迷你歌咏亭纳入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视线,也容易出现内容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迷你歌咏亭涉及内容问题。迷你歌咏亭主要功能是歌曲点播,每台含有十万首甚至二十万首数量的歌曲,这些歌曲的内容是否健康,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因此,对歌舞娱乐场所内容管理要求应当同样适用于对迷你歌咏亭的管理。另外,迷你歌咏亭作为连接互联网的在线终端,也可以被用来传播网络文化产品。三是迷你歌咏亭安全问题。迷你歌咏亭本身空间有限又相对封闭,消费者在里面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从调研情况看,个别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价格优势,极力压缩制造成本,使用一些劣质材料,致使产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迷你歌咏亭在设计和生产环节存在缺陷,带来一定的隐患。四是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目前,大部分迷你歌咏亭尚未设置咨询投诉等服务热线。另外,从上网服务、游戏游艺等行业的管理经验来看,未成年人沉迷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目前迷你歌咏亭市场尚未出现相关问题,但也不能排除今后不会出现此类情况。 [07-26 14:55]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2016年以来,文化部持续关注迷你歌咏亭市场的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并与行业协会以及咪哒、友唱、雷石等国内主要迷你歌咏亭企业进行多次座谈,征求行业对有关政策的意见,最后形成了政策文本。 [07-26 14:58]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二、主要内容。(一)实施告知性备案。为适应新业态的管理需要,并降低企业的负担,《通知》并没有完全照搬《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歌舞娱乐场所实施的许可证管理方式,而是要求平台运营企业将歌咏亭放置地等信息报文化部备案,由文化部将上述备案信息向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派发每个迷你歌咏亭的信息。这样的管理方式,既不需要企业到每个迷你歌咏亭设置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便于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本辖区迷你歌咏亭的数量和信息,及时将其纳入管理视线。我们还考虑到市场上还有少数没有统一运营平台的迷你歌咏亭,《通知》针对这些迷你歌咏亭的个体经营者,也允许其到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07-26 14:59]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二)加强内容管理。目前,迷你歌咏亭的主要功能是歌曲点播,但随着业态的进一步发展,部分迷你歌咏亭已具备朗诵等新功能,今后也不排除成为游戏、电影、上网服务等业态的终端。《通知》一方面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歌舞娱乐场所内容的管理要求,对迷你歌咏亭实施相关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求经营迷你歌咏亭不得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内容管理的要求。 [07-26 15:01]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三)加强设备运行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针对当前以及今后迷你歌咏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从设备材质、运行规范、检查监测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技术标准。 [07-26 15:02]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要求企业明示消费价格、曲目数量及12318举报电话、客户服务热线,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通知》虽然没有限制迷你歌咏亭接纳未成年人,但强调企业要在迷你歌咏亭系统内设置累计消费时间和金额提示等措施,引导未成年消费者理性娱乐,防止沉迷。 [07-26 15:03]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五)鼓励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推动迷你歌咏亭行业健康发展也是《通知》的应有之义。《通知》鼓励企业利用迷你歌咏亭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鼓励企业参与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和保护企业研发创新。 [07-26 15:04]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六)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确保《通知》对经营主体提出的有关管理要求能够落地落实,《通知》参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不履行备案、不明示信息、含有禁止内容等违规行为作了处罚规定。上面是我对两份政策文件的介绍,下面我愿意再问答大家的问题。 [07-26 15:04]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主持人 喻剑南 刚才马峰副司长做了非常简明扼要但是信息量很大的解读,为了方便大家提问,我建议按照刚才马峰副司长介绍的两个文件次序,首先针对《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进行提问。 [07-26 15:05]
  记者 光明日报记者:想问一下《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对控制捂票囤票炒票等有哪些具体措施? [07-26 15:08]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针对捂票囤票炒票等问题,文化部门一方面依据法规和职责,对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做出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也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倒卖门票、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查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将作为“黄牛票”重要销售渠道的互联网平台纳入管理视线并要求落实平台责任;二是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对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三是要求70%以上的门票面向公众公开销售;四是对重点演出实施特别管理措施。如提前对演出公司进行约谈,鼓励各地探索对重点营业性演出门票销售实行实名制管理。我们还将视情将演出举办单位或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予以信用警示或惩戒等。 [07-26 15:09]
  记者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刚刚提到面向市场公开销售门票不得低于门票总数的70%,请问这个数字出于什么考虑?谢谢。 [07-26 15:12]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这次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比例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数量的70%。目的是为了防止各种演出商通过非正规渠道将演出票打包出售给"黄牛"。之所以设置为70%,是两次座谈会和调研中充分听取广大演出企业、票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大家认为70%这个比例比较符合现在行业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企业来讲易于实现,也能够基本保障公众购票的权利。为什么是70%而不是100%呢?演出市场当中,一方面除了向公众销售门票以外,还有一些门票按照惯例演出举办方要赠送给赞助商,除此之外,还有必要的工作票等,所以没办法保证所有门票都面向公众公开销售。另一方面,70%的比例,从最近演出的经验来看,基本上能够保障公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到自己需要的门票。 [07-26 15:13]
  记者 中国青年报记者:第一个问题,之前传统KTV存在一些黄赌毒的问题,现在出台文件对迷你歌咏亭实施监管,是不是已经发现迷你歌咏亭出现了类似于传统KTV问题的一些苗头或者情况?如果有类似的情况,我们会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第二个问题,《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对迷你歌咏亭的曲目是如何监管的?谢谢! [07-26 15:16]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迷你歌咏亭作为新兴业态,既具备传统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功能,但其设置及经营模式又有别于传统歌舞娱乐场所。个别传统歌舞娱乐场所曾出现的黄赌毒问题,目前暂未在迷你歌咏亭发现。《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重点加强曲目等内容监管,要求企业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迷你歌咏亭曲库的内容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迷你歌咏亭加强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含有违规内容的依法予以处罚。 [07-26 15:22]
  记者 文件规定,迷你歌咏亭至少一侧设置为透明材质并不被遮挡,出于什么考虑? [07-26 15:36]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迷你歌咏亭四面都是玻璃,是面积2-3平方米的相对比较封闭的小亭子,如果四面都被遮挡,里面如果有意外的突发状况,外面很难被人发现。所以,这个规定主要是考虑消费者安全。 [07-26 15:39]
  记者 中国娱乐信报记者:您好!刚才马副司长对《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的介绍,主要说的都是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管理,为什么迷你歌咏亭没有对未成年人进行限制呢? [07-26 15:43]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 马峰 迷你歌咏亭是2016年左右才开始出现并且迅速发展,本身是一种非常新的业态,我刚才在介绍当中也提到了,迷你歌咏亭出现以后,应该说受到消费者的喜爱,特别是受到很多年轻消费者的喜爱。那么,从迷你歌咏亭本身的设置包括经营模式上来看,它跟传统的歌舞娱乐场所也就是传统的KTV实际有很大的不同,我们认为不能完全照搬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当中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里对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消费是禁止的,我们认为迷你歌咏亭本质上还是设备,目前暂未出现传统歌舞娱乐场所曾出现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这个政策文件没有对未成年人进入迷你歌咏亭进行限制。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要求企业在迷你歌咏亭系统内设置累计消费时间、消费金额的提示,引导未成年人消费者能够理性的娱乐、理性的消费,防止沉迷。 [07-26 15:45]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主持人 喻剑南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也感谢马峰副司长的解读!最后提个建议,为了让大家更好的能够报道,马峰副司长请大家体验一下迷你歌咏亭。今天的发布会到此为止,有什么问题下来以后可以继续交流。 [07-26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