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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陕西省宝鸡市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09:35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9

今天,我们齐聚美丽的张家港市,参加文化部办公厅召开的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宝鸡作为入选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我们在深感荣幸的同时,也清醒地意识到,作为西部城市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在设施建设及制度创新方面存在的差距。在此,我们感谢文化部办公厅及时开展此次学习交流,让我们有机会学习其他示范区先进的工作方法、总结先进经验,以期更好地指导宝鸡的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稳步向前推进。

宝鸡古称陈仓,位于关中平原西部,总面积1.82万平方公里,辖九县三区和一个高新产业开发区,人口373万。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5.75亿元,较上年增长14.5%;财政总收入151.67亿元,较上年增长28.1%。宝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姜炎文化、周秦文化的发祥地,佛指舍利供奉于扶风县法门寺,汉刘邦“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诸葛亮北伐中原、将星陨落五丈原的历史典故就发生这里。历代出土的青铜器达5万多件,“中国”一词最早见于我市出土的何尊铭文,被誉为佛骨圣地、青铜器之乡、民间工艺美术之乡。先后荣获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20多个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国务院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的历史机遇,提出“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实现文化影响力走在西部前列”的目标。尤其是2011年,宝鸡荣幸地成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打造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重要抓手,围绕创建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求突破,在全面推进中见成效,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全覆盖。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市创建工作六大类26项80个小项创建指标中,全部完成的58项,占73%,部分完成的17项,占21%,未完成的5项,占6%。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抢抓热点,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对于提升宝鸡文化软实力、走在建设西部文化强省前列具有重要的意义;认识到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宝鸡肩负着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的特殊使命。举全市之力,聚各方之智,以志在必得、众志成城的信心和决心,以高度负责、高效务实的态度和作风,全力以赴打好这场创建攻坚战。

一是高起点规划。市委、市政府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建立了领导小组信息联络、经费管理、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副省长郑小明,省文化厅厅长余华青、市委书记唐俊昌,市长上官吉庆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长亲自来开示范区建设推进会,为全国首家。

二是高层次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发改、财政、人事、编制、文化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了创建工作办公室,明确了职责,落实了分工。市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县区的目标考核,主管领导与各县区签订了创建责任书。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赴创建工作一线,调研、督导协调工作,下大气力研究解决新建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建设选址用地等创建工作难题。各级各部门都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底前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全面达标。

三是高标准推进。根据国家创建要求,结合我市创建规划,将全市的创建任务分为六大类26项80个小项创建指标,逐项明确目标、时限和进度要求,责任到人。即每项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点活动,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创建日常工作抓经常、阶段工作抓特色、重点工作抓亮点,层层有责任,件件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测评标准,对有把握拿分的项目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锦上添花,务必拿满分;对有能力拿分的项目尽快取长补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尽量多拿分或拿满分;对有难度的,积极主动研究对策,争取不丢分,确保创建高线达标、一举成功。

四是高效率督查。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考核体系,以及工作自查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目标考核办把创建工作作为督查考核重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市创建办每周召开一次汇报会,汇报创建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加强平时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市创建办组成6个督察组,每半年赴12县区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了专题视察,切实履行监督;各县区在领导小组组织下,开展全面自查,形成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五是高频率宣传。细化了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统筹安排媒体宣传、文化服务机构业务宣传、文化活动宣传等多种宣传途径,开办创建工作简报,加强创建信息传递交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在中央、省、市媒体,在省、市政府网站刊发各类创建信息120余次,其中在《中国文化报》等中央级主流媒体采纳并刊发5次;在市级媒体开辟了“示范区创建专栏”,保证创建信息周周上头版,天天有信息。各级各部门坚持为了群众创建、发动群众创建,积极宣传创建,在全市营造了重文化、抓文化、兴文化的浓厚氛围,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参与度和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层,强化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

宝鸡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设施,尤其是高标准的“两馆一站”设施方面,与全国其他创建城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围绕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目标,以开拓创新的思路、雷厉风行的作风、扭住不放的韧劲,抓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重点,加快推进以“两馆一站”为主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一是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达标建设进展顺利。市群众艺术馆现为国家一级馆,市图书馆为三级馆。两馆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新址已经选定,年内动工建设。在2011年开展的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中,我市4个区县文化馆获二级馆,其他8个县共9个县级文化馆分获三级馆称号,达标率100%。在2009年5个县区图书馆达到三级馆的基础上, 2个县已完成了新馆建设,2个县区新馆主体完工,2个县区新馆已开始动工,图书馆达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同时,县区图书馆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12个,基本实现了共享工程在我市的全覆盖。

二是乡镇文化站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原有138个乡镇,其中115个乡镇列入国家发改委“十一五”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撤乡并镇后现有乡镇数106个。中、省、市共为123个乡镇配送了灯光、音响、服装、乐器等设施设备,对照创建示范区标准,到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为113个乡镇配备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施设备,包括电脑、投影仪等,全市乡镇文化站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省级重点镇文体中心建设进展顺利,我市首批三个省级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省级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也正在建设中。预计将100%达标。

三是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近年来,我市将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纳入城乡统筹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整合组织、宣传、体育、科技、文化等各方力量,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基本实现了全市村村有文化活动室、每个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活动室。在中、省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为813个村级文化室配发了乐器、锣鼓、服装等文化器材,今年将达到1113个;按照每个2万元标准1338个农家书屋配送了出版物;为1729个行政村配备了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设施设备;为17个社区文化文化活动中心、100个社区文化活动室配备了文化活动器材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今年还将配备11个活动中心和66个活动室,配置率可达到100%。

三、突破难点,加大投入,完善队伍,创建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我市以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以及人才保障机制。全力解决难点,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撑和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市、县(区)分别制定并实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划和政策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相继颁布实施。在示范区创建中,我们坚持一手抓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制度设计研究,边实践边总结,努力探索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长效化。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与实践,形成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的制度设计方案,在全市推广实施。

二是建立财政投入机制。2010年至2012年,我市的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分别为8832万元、11998万元、16921万元,增长幅度为42.77%、35.85%、46.27%;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38779万元、514387万元、591483万元,增长幅度为28.68%、32.65%、14.99%,增长幅度连续三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按照全市人均0.80元落实了市群艺馆财政拨款,县(区)落实了文化馆人均0.60元财政拨款;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所辖人口人均0.60元的标准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落实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经费;落实了乡镇(街道)文化站每年0.30元的业务活动费。

三是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渠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补贴700万元,开展公益性电影展映活动;对文化体制改革合并后的演艺团体的人头经费,依照原有财政拨款额度每年照常拨付,并拨付演出院团一定的剧场维修、器材购置等费用;对文化惠民及各类公益性演出重点扶持,文艺院团的公益性演出,政府按不同标准给予补助,并逐年增加;市财政每年列支150万元专款,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的剧目和作品给予奖励。我们还将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贴、演出资助和招标采购等方式,在全市重点扶持900支基层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是建立人才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落实基层文化人员配备,大力发展民间社团,加强基层文艺骨干培训,文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发展事业、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采取返聘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后提前退休人员、招聘文化服务志愿者、任用大学生村官兼职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每个镇配备有1名文化站长和两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行政村和社区配备1名财政补贴文化专干。及时开展全市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轮训,开展免费开放和示范区创建的专题培训,培训1060人次,培训率达80%以上。

四、打造亮点,开拓创新,擦亮品牌,公共文化供给水平不断提高

我们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品牌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提高我市公共文化供给水平。

一是专业带动业余,专业和业余文化演出活动两促进。发挥市级专业演出团体的主力军作用,以文化惠民工程和“五进”活动为牵引,长年深入农村、社区、工地、军营、学校进行专场演出。精心组织,持续开展了“话剧月月演、秦腔周周唱、电影假日放”活动。每年市直文艺院团举办文化惠民公益演出达250场以上,各级文艺团体演出近万场,放映影片2.8万余场。我市广场文化蓬勃发展,群众文化活动基础非常好,我们坚持以社区文化演出队伍为骨干,专业院团和业余社团演出相结合,支持办好激情广场、纳凉晚会、秦腔大赛、歌咏比赛、非遗展示、社火表演、周末文化广场、社区广场跳羌舞等群众文化活动,促进了业余文艺演出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城市带动乡村,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一体化发展。在满足城市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我们积极拓展服务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的新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图书流动阅览、送书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下乡活动;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在农村和城镇社区有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文化服务。积极筹备“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在金昌市开展了大展台、大舞台活动,在我市实施了大讲堂活动活动。“大地深情”创建城市进京展演活动已筹备完毕,将组织百余名演职人员奔赴京演出。

三是品牌带动全面,乡村和社区特色活动不断涌现。我们以非遗保护为抓手,打造民间传统文化品牌,深度挖掘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展示展演,使民间传统文化成为宝鸡文化的靓丽符号;以姜炎周秦文化为重点,打造区域文化品牌,打响佛骨圣地、炎帝故里、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历史文化品牌;以文化惠民活动为载体,打造群众性文化品牌,着眼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重点实施好农家书屋、书香陈仓、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以出精品出人才为关键,打造文艺创作品牌,着力培养一批文艺领域的名家和领军人物,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和文化品牌。

四是创新带动服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去年7月1日起,我市所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全部实行零门槛、全时段、无障碍免费开放,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群众上实现了突破。全市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年流通次数、人均年增新书量、人均到馆次数四项指标均达到创建标准;全市所有文化馆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们大力发展民间文化社团成立了“文化志愿者服务大队”;积极探索公共图书馆馆(点)线服务体系,使之成为开展文化服务的新生力量,也成为我市文化服务的新亮点

虽然现阶段我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加强改进: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创建工作特色亮点不够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由抓“硬件”到“硬件”与“软件”并重,由抓普遍提高到推特色亮点、由抓整体到典型带动、由“点”、“线”推进向全面突破的转变,整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努力形成独具特色的示范区创建模式。既立足现实,按照标准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又未雨绸缪,及早明确长远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向更高标准迈进。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我市创建目标任务,力争在明年5月国家验收中全面达标,一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