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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28 11:33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8-05-28

    一、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艺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强全国国有画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国有画院的业务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养和扶持计划”。作为该计划的重要内容,中国国家画院负责承办“2018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     

    二、开班基础与师资
  中国国家画院(原中国画研究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从事中国画创作与研究的高级专业机构,拥有一支一流的导师队伍。自上世纪80年代建院初期,便组织院里老画家开班授业。从2004年起,聘请院内外有丰富创作经验和学术成就的著名艺术家开设导师工作室,先后培养艺术人才5000余人(次),成为国内最具成果与影响力的中国画及书法教育培训基地之一。
  近年来,中国国家画院多次承办原文化部全国画院系统各级各类专业人才培训班,全面系统培训美术创作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能够在学习期内全脱产学习。
  (四)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国有画院在编的中青年中国画创作人员(包括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三个专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 
    招生人数:30人。 
    (说明:凡参加过历年原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全国画院创作人才培训班的人员,不在招收之列。) 
    四、教学安排
  (一)教学时间从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
  (二)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每月集中教学一次。
  (三)教学方式除课堂教学外,春秋两季各安排外出写生一次。
  (四)集中教学地点: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五、教学形式
  (一)本班分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三个专业,将在统一授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开展教学。
  (二)由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和院外著名画家、理论家组成导师队伍,并分别配备责任导师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课程分为专业课与理论修养课。前者偏重于技法讲解与传授,后者偏重于文化修养及学术理论的提高。
  1.专业课主要内容为中国画名作分析与临摹、实地写生和整理创作,包括导师讲解、笔墨示范与作品点评。要求学员定期提交作业,并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书法课程。
  2.美术理论课程和其他辅助课包括中外美术史论、中国传统美学、哲学、文学课程等,聘请知名学者、教授及文艺理论家授课。 
    六、报名、录取与结业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函报,报名表请从“中国国家画院网”下载。 
    网址:http://www.cnap.org.cn 
    报名画家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邮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并注明“2018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画院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报名材料。 
    2.报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止(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者须提供材料
  1.本人填写的报名表(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近期作品彩色图片5张以上(7寸以上彩色照片或印刷品)。
  3.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邮寄地址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邮编:100048)
  报名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退学处理。 
    (四)录取
  由中国国家画院邀请专家组成艺术委员会联合评审,根据报名时提交的作品或图片,经审核为本人作品并对其水平进行评选后,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审核后录取。录取名单将于7月底通知学员本人。
  (五)结业形式
  本班学习结束时,根据学习情况、结业作品对学员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结业作品收入《结业作品集》,并举行“结业作品展暨结业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费用及其他 
    (一)所有进入高级研修班学习的学员免收学费。
  (二)学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外地学员在京的暂住手续及其他事宜自理。
  (四)学员在入学时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五)学员学习期间应按时返校,并遵守中国国家画院的相关规定和教学培训部的考勤制度。
  (六)学员按照教学安排,及时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并最终完成结业创作。
  (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画院教学培训部 联系人:邱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88414989 
  
                                                              中国国家画院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