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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司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第七届中国昆剧艺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17:18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8-08-17
   艺戏函〔2018〕68号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省(市)文化厅(局): 

  为全面展示近年来昆曲艺术传承发展成果,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第七届中国昆剧艺术节。本届昆剧艺术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将本届昆剧艺术节的主要内容和剧(节)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举办昆剧优秀剧(节)目展演,包括剧目展演和“名家传戏——当代昆剧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入选学生折子戏组台汇报演出。所有剧(节)目均演出1场,演出时间和地点由本届昆剧艺术节组委会统筹安排。 

  本届昆剧艺术节不设奖项,不进行评奖。展演期间,将组织专家以“一剧一评”方式对参演剧目进行评议。 

  (二)举办第八届昆曲学术座谈会。 

  (三)举办虎丘曲会。 

  二、剧(节)目申报事项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各昆剧院团可申报剧目1台、折子戏组台1台;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苏州市昆曲学校各申报剧目1台。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剧(节)目须为第六届中国昆剧艺术节以来挖掘传承的优秀传统剧目或新创剧目,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能够展现演出单位的艺术创作实力、人才培养成果和良好精神风貌。 

  (三)申报材料 

  1.《第七届中国昆剧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附后)。 

  2.剧(节)目视频光盘、剧本各2份;演出单位和主创主演人员简介、剧照4至5张、剧(节)目介绍(含剧情及专家对本剧的解读等,均为电子版)。 

  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苏州市文广新局艺术处,同时将除视频外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5日。 

  三、联系方式 

  苏州市文广新局(艺术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858号苏州图书馆少儿馆4楼,邮编:215006。 

  联系人:冷建国,电话:0512-65223909,电子邮箱:sz777888@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公告通知”栏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七届中国昆剧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代章)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