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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
开展旅游标准化优秀组织推荐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14:40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20-1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聚焦旅游标准质量提升,调动旅游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旅游标准宣贯工作,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拟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优秀组织推荐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贵单位代为下发 

  一、申报单位 

  (一)各级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二)具有标准化工作组织职能的旅游管理部门 

  (三)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 

  二、 申报条件 

  (一)3年主导制定、修订不少于5项行业或地方旅游标准。制定的旅游标准实施效果好,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应用示范效应,有一定影响力和应用覆盖率 

  (二)参与制定、修订旅游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少于1项。 

  (三)积极参与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或有效推动旅游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落实。 

  (四)能够定期开展旅游标准化活动,对旅游标准的宣贯推广有一定的经验和成果。 

  (五)参与遴选的旅游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在最近一次考核中评估结果达到一级。 

  (六)以标准化手段引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创新做法。 

  (七)3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三、推荐遴选程序 

  推荐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由申报单位填写《旅游标准化优秀组织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各省报送扫描文件与纸质文件。 

  (二)各省应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与申报条件,推荐1-2家参评单位各省补充填写《旅游标准化优秀组织申报表》推荐单位信息及推荐意见,向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报送。 

  (三)推荐时间截止到 2020 年11 30 日。 

  (四)推荐材料经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初审符合要求后,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联系方式 

  牟琳:010-65201450;崔子瀛:010-65201405。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处100740) 

  邮箱:lvbiaowei@yeah.net 

  特此通知。 

    

  附件:旅游标准化优秀组织申报表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