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
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廉政建设 ——驻文化部监察局对文艺评奖活动全程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06-02-17 12:03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06-02-17
 
    文化部主办的各项文艺评奖活动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与繁荣的重要手段,是社会广泛参与的热点和关注的焦点。为保证文艺评奖活动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政府在这一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文化部党组要求驻部监察局对文化部举办的各项文艺评奖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腐败行为和人情风气,切实保证文艺评奖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近几年来,驻部监察局积极贯彻文化部党组的要求,对文化部举办的文华奖、群星奖及各子项等重大文艺评奖活动(包括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剧目选拔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监督。通过监督,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及时纠正和制止了文艺评奖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保证了评奖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近几年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在文化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净化了评奖活动的工作环境。通过监督,明显遏制了评奖过程中请客送礼、说情拉票等不正之风。通过对重要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高了评奖结果的透明度,增强了参评单位、个人和有关方面对活动公正性的信心。以往评奖活动之中、之后举报不断的局面得以明显改观,受到了文化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加强了评奖过程中的廉政建设。通过监督,增强了评奖工作人员和评委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为评奖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推动了评奖活动的规范化。通过监督,推动了活动主办单位的制度建设,增强了活动主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其工作更规范、更严谨、更好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促进了文化系统文艺评奖活动监督工作的开展。驻部监察局对评奖活动的监督工作,在文化系统内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对地方文化厅局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如辽宁省文化厅、湖北省文化厅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借鉴驻部监察局监督工作的经验,开展了对本部门文艺评奖活动的监督工作,也取得了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把握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文化部举办的各项文艺评奖活动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对此,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摆正位置、明确职责、注意方法、保证效果、提高水平”的要求。监督人员按照要求,一是在监督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有的放矢;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主办单位制定完善评奖活动的办法、程序、规则等,使评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三是把握监督工作重点,紧紧抓住评奖活动中的评委投票、选票统计等环节进行监督,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确保评奖过程的合法性和评奖结果的真实性。 
    (二)坚持原则,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监督工作人员一是与主办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评奖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评奖活动中出现偏差;三是对评奖活动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保证评奖活动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对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个别评委提出变更评奖办法、个别参评单位向评委和工作人员送礼等问题,监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保证了评奖活动的公正性。 
    (三)注意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监督工作人员按照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领导提出的“摆正自身位置,参与不领导,协助不主导,到位不越位”的要求,在监督工作中,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一方面大胆监督,对违反程序、规则和可能有碍评奖活动公正性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另一方面注意把握分寸,协调好各方关系,使监督工作严格而不生硬,严肃而不刻板,妥善处理评奖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文艺评奖活动的监督工作,驻部监察局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研究修订《驻部监察局参与文化部文艺评奖活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监督的内容、方式方法、程序做出进一步的规定,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文艺评奖活动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